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旅游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撰写。
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贵池区福康路1号
,邮编:247000,电话:0566- 22168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管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着力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管理,规范主动公开标准,优化网上政务服务,严格依申请公开流程,加强政策解读和社会热点回应,政务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依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设置“机构领导、 机构设置、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规划计划(执行公开)、财政预决算、招标采购、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决策公开、特色栏目、回应关切、应急管理”等15项一级目录,其中,设置二级目录共48项。2019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9条, 基本包含旅游区管委会工作全部内容。
1.《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机构设置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机构设置类信息9条,其中 领导简介3条、领导活动1条、内设科室简介3条、下属单位简介2条,包含了机构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以及领导姓名、职务、分管工作等信息。
2.《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划计划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其中专项工作规划1条、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1条、上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1条。
3.《条例》第二十条第(四)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旅游区管委会结合深入开展“项目建设推进年”活动,狠抓景区招商引资工作,为加快实现发展目标,本年度公开招商引资工作进展信息2条。
4.《条例》第二十条第(七)项: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以及专项资金和部门项目等财政资金信息5条。
5.《条例》第二十条第(十)项: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公开情况。
本年度旅游区管委会没有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公开相关内容更新。
6.《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一)项: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本年度旅游区管委会没有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相关内容更新。
7.《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二)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为做好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保证工作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本年度,旅游区管委会公开《池州市杏花村文化旅游区2019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信息1条。
8.《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三)项: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推动文明旅游区建设工作。本年度旅游区管委会发布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信息1条。
9.《条例》第二十条第(十四)项:公务员招考公开情况。
本年度旅游区管委会未招录公务员,未产生招考信息。
10.《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五)项: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一是加强旅游区管委会特色工作动态信息更新,发布旅游区工作动态信息共计11条;二是规范旅游区管委会工作信息公开流程,发布旅游区管委会相关工作公告共计13条;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发布政策解读和规范性文件共8条,其中,业务文件信息1条、政策解读信息1条、规范性文件发布和改废信息3条、部门文件信息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旅游区管委会在办公地点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开通了门户网站的网络申请渠道,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和电话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19年,旅游区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投诉、建议,未发生针对旅游区的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旅游区管委会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报送、推进、协调旅游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清理、汇总、审核、公布等工作;二是完善制度机制。建立了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多项政务公开制度,并上网公开,从制度上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明确了政务公开分管领导、专(兼)职信息员责任;三是落实配套措施。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进行考核,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好,或不按制度办事的单位和个人,坚决追究相应责任。
(四)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政务信息公开网站这一平台。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设立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规划计划(执行公开)、财政预决算、招标采购、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栏目;并在原有栏目的基础上,新增了回应关切、特色栏目和应急管理3个新栏目,进一步加强栏目设置,提高了服务效率和品质。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旅游区管委会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利用宣传栏、专题会议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二是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等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新旧《条例》的过渡衔接;三是狠抓整改落实。根据主管部门测评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报告整改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1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对待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还不够细致严谨;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分类不够准确、处理程序不够规范等情况依然存在,影响了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的时效性;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手紧缺,专职工作人员数量少,面对政务公开较大的工作量,存在人手不足的问题。
(二)改进情况:一是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严格做到“五公开”。二是加强栏目内容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目录。三是进一步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组织开展相关政策法规、案例、业务操作等学习,切实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