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池州市贵池区唐田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名称: | 关于印发《池州市贵池区唐田镇创建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唐办秘〔2024〕10号 |
成文日期: | 2024-05-17 | 发布日期: | 2024-05-18 |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 唐田镇和美办 | 咨询电话: | 0566-4451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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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池州市贵池区唐田镇创建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池州市贵池区唐田镇党政办公室
2024年5月17日
池州市贵池区唐田镇创建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是我区开展创建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活动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见效,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水平,根据《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池州市贵池区2024年度创建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在“百、千、万”乡村“美丽庭院”创建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唐田镇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创建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标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离不开广大农民群众的支持与参与。为进一步激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广大群众在和美乡村建设中大显身手,根据《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池州市贵池区2024年度创建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活动的通知》要求,以“千家万户绘就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主题,以“家美人和”为目标,突出“创”、重在“评”,开展唐田镇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创建活动。按照“居住环境整洁美、积极参与行动美、邻里亲友和睦美、为人处事和善美、家庭文明和谐美”的创建标准,以“家美人和”为目标,创建区级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18户;镇(街)级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100户;村(居)级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200户。通过创建活动引领,绘就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二、创建标准
1、居住环境整洁美:院内、室内、厕所、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无乱堆乱放等;生产生活物资摆放规范,堆放整齐、地面整洁等;畜禽养殖管理规范,畜禽圈养、无人畜合居、地面无粪污等。
2、积极参与行动美:勤洗澡、勤换衣、勤打扫、勤收拾;积极参与村民自治、积极参与村庄环境整治。
3、邻里亲友和睦美:邻里亲友互帮互助、互容互敬、和睦乡里;自觉恪守和发扬团结友善、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
4、为人处事和善美:待人真诚友爱,办事诚实守信;生活态度积极向上,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声誉。
5、家庭文明和谐美:家庭成员之间和谐友爱,尊老爱幼、老有所养、少有所教;传承良好家风,带头践行移风易俗,培育文明新风。
三、申报条件
1、按照“五美”标准,采取逐级申报方式,即申报区级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的家庭必须是已经荣获本镇(街)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的家庭。申报镇(街)级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的家庭必须是已经荣获本村(居)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的家庭。
2、已经在2020—2023年度被评选为区级以上乡村“美丽庭院”示范户和往年被评选为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的家庭不再作为乡村本年度“和美人家”示范户评选范围。
四、申报方式
各村居依据镇级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分配名额(附件1)及池州市贵池区唐田镇乡村“和美人家”评选量化评分表(附件2),按照1:1.3的比例上报区级、镇级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候选户名单,并填写池州市贵池区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申报表(附件4)。
池州市贵池区唐田镇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创建活动评选委员会(附件5)将根据各村居申报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复核,评选出镇级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4年4月上旬至5月上旬)
印发《池州市贵池区唐田镇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通过会议宣传、入户走访等方式,加大创建活动重要意义宣传,动员广大家庭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5月下旬至7月中旬)
通过组织开展“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好婆媳”评选等相关活动,引导广大青年、妇女及家庭积极参加,积极主动申报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区、镇级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7月15日前。各村(居)也要在本村范围内同步开展此项活动。
(三)复核验收阶段(2024年7月下旬至8月上旬)
镇和美办牵头,镇乡村振兴办、农口办、镇城建办、镇文明办、镇平安办、镇环保站等部门参加,对申报镇级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的家庭进行复核验收。
(四)评选命名阶段(2023年8月中旬至8月底)
召开池州市贵池区唐田镇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创建活动评选委员会会议,审定镇级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名单并推选区级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名单,镇级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名单公示后予以命名。
六、相关要求及结果运用
1、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并严格按要求做好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的创建评选工作。
2、主办单位将对评选命名的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予以挂牌和奖励,镇级和村级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奖励资金由镇级财政统筹安排,镇级奖励标准每户200元,村级奖励标准每户50元,区级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奖励资金由区级财政统筹安排,奖励标准每户1000元,区级“和美人家”示范户不再享有镇级“和美人家”示范户奖励,镇级“和美人家”示范户不再享有村级“和美人家”示范户奖励。
3、将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创建工作纳入全镇农村人居环境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附件:1、唐田镇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名额分配表
2、唐田镇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评选量化评分表
3、唐田镇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群众评价调查表
4、唐田镇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申报表
5、唐田镇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创建活动评选委员会成员
附件1
贵池区唐田镇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
名额分配表
单位 |
和美人家示范户(户) |
备注 |
||
区级 |
镇(街)级 |
村(居)级 |
||
凤凰村 |
2 |
12 |
24 |
|
八一村 |
2 |
17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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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田社区 |
2 |
12 |
24 |
|
唐田社区 |
2 |
9 |
20 |
|
尚书村 |
2 |
14 |
20 |
|
和平村 |
2 |
9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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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坡村 |
2 |
9 |
20 |
|
扬名村 |
2 |
6 |
16 |
|
沙山村 |
1 |
6 |
16 |
|
四门村 |
1 |
6 |
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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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8 |
100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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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唐田镇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评选量化评分表
镇(街) 村(居) 户 时间: 年 月 日
创建标准 |
分值 |
创建指标 |
评价方式 |
村居评分 |
镇级复核得分 |
备注 |
居住环境整洁美 |
20 |
院内、室内、厕所、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无乱堆乱放等;生产生活物资摆放规范,堆放整齐、地面整洁等;畜禽养殖管理规范,畜禽圈养、无人畜合居、地面无粪污等。 |
实地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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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参与行动美 |
20 |
勤洗澡、勤换衣、勤打扫、勤收拾;积极参与村民自治、积极参与村庄环境整治。 |
实地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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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亲友和睦美 |
20 |
邻里亲友互帮互助、互容互敬、和睦乡里;自觉恪守和发扬团结友善、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 |
群众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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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处事和善美 |
20 |
待人真诚友爱,办事诚实守信;生活态度积极向上,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声誉。 |
群众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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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文明和谐美 |
20 |
家庭成员之间和谐友爱,尊老爱幼、老有所养、少有所教;传承良好家风,带头践行移风易俗,培育文明新风。 |
群众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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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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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人员签名:
附件3
唐田镇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群众评价调查表
调查对象: 镇(街) 村(居) 户
创建指标 |
分值 |
评分1 |
评分2 |
评分3 |
平均分 |
邻里亲友互帮互助、互容互敬、和睦乡里。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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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恪守和发扬团结友善、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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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人真诚友爱,办事诚实守信。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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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态度积极向上,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声誉。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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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之间和谐友爱,尊老爱幼、老有所养、少有所教。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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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良好家风,带头践行移风易俗,培育文明新风。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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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人员签名: 被调查人员签名: 日期:
注:三位被调查人员评分平均分为该项得分。
附件4
贵池区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申报表
户主姓名 |
|
政治面貌 |
|
所在镇(街道)、村(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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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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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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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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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美人家” 创建情况 (根据创建标准分别描述,300字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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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村(居)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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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镇(街道)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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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创建评委会 审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的,不能参与申报评选。
本表双面打印。
附件5
唐田镇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创建活动评选委员会成员
组 长:宋金根 副镇长
成 员:黄连东 镇城建办
王 飞 镇和美办
徐 兵 镇平安办
钱昌初 镇水利站
陈 飞 镇环保站
李 磊 镇农口办
朱 平 镇乡村振兴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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