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见效,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水平,特制定《池州市贵池区唐田镇创建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活动实施方案》
现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和建议。
一、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起至2024年5月15日。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途径
请将修改意见于2024年5月17日前书面反馈唐田镇党政办或者发送电子邮件到1979405690@qq.com进行建言献策(邮件请注明“创建和美人家”公众建言)。
三、联系部门及方式
唐田镇人民政府党政办 联系人:胡江涛,联系地址:池州市贵池区唐田镇唐田街,联系电话:0566-4451303,电子邮箱:1979405690@qq.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
池州市贵池区唐田镇创建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是我区开展创建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活动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见效,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水平,根据《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池州市贵池区2024年度创建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在“百、千、万”乡村“美丽庭院”创建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唐田镇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创建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标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离不开广大农民群众的支持与参与。为进一步激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广大群众在和美乡村建设中大显身手,根据《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池州市贵池区2024年度创建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活动的通知》要求,以“千家万户绘就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主题,以“家美人和”为目标,突出“创”、重在“评”,开展唐田镇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创建活动。按照“居住环境整洁美、积极参与行动美、邻里亲友和睦美、为人处事和善美、家庭文明和谐美”的创建标准,以“家美人和”为目标,创建区级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18户;镇(街)级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100户;村(居)级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200户。通过创建活动引领,绘就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二、创建标准
1、居住环境整洁美:院内、室内、厕所、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无乱堆乱放等;生产生活物资摆放规范,堆放整齐、地面整洁等;畜禽养殖管理规范,畜禽圈养、无人畜合居、地面无粪污等。
2、积极参与行动美:勤洗澡、勤换衣、勤打扫、勤收拾;积极参与村民自治、积极参与村庄环境整治。
3、邻里亲友和睦美:邻里亲友互帮互助、互容互敬、和睦乡里;自觉恪守和发扬团结友善、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
4、为人处事和善美:待人真诚友爱,办事诚实守信;生活态度积极向上,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声誉。
5、家庭文明和谐美:家庭成员之间和谐友爱,尊老爱幼、老有所养、少有所教;传承良好家风,带头践行移风易俗,培育文明新风。
三、申报条件
1、按照“五美”标准,采取逐级申报方式,即申报区级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的家庭必须是已经荣获本镇(街)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的家庭。申报镇(街)级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的家庭必须是已经荣获本村(居)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的家庭。
2、已经在2020—2023年度被评选为区级以上乡村“美丽庭院”示范户和往年被评选为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的家庭不再作为乡村本年度“和美人家”示范户评选范围。
四、申报方式
各村居依据镇级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分配名额及池州市贵池区唐田镇乡村“和美人家”评选量化评分表,按照1:1.3的比例上报区级、镇级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候选户名单,并填写池州市贵池区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申报表。
池州市贵池区唐田镇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创建活动评选委员会将根据各村居申报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复核,评选出镇级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4年4月上旬至5月上旬)
印发《池州市贵池区唐田镇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通过会议宣传、入户走访等方式,加大创建活动重要意义宣传,动员广大家庭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5月下旬至7月中旬)
通过组织开展“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好婆媳”评选等相关活动,引导广大青年、妇女及家庭积极参加,积极主动申报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区、镇级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7月15日日前。各村(居)也要在本村范围内同步开展此项活动。
(三)复核验收阶段(2024年7月下旬至8月上旬)
镇农口办牵头,镇团委、镇城建办、镇文明办、镇平安办、镇环保站等部门参加,对申报镇级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的家庭进行复核验收。
(四)评选命名阶段(2023年8月中旬至8月底)
召开池州市贵池区唐田镇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创建活动评选委员会会议,审定镇级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名单并推选区级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名单,镇级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名单公示后予以命名。
六、相关要求及结果运用
1、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并严格按要求做好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的创建评选工作。
2、主办单位将对评选命名的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予以挂牌和奖励,镇级和村级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奖励资金由镇级财政统筹安排,镇级奖励标准每户200元,村级奖励标准每户50元,区级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奖励资金由区级财政统筹安排,奖励标准每户1000元,区级“和美人家”示范户不再享有镇级“和美人家”示范户奖励,镇级“和美人家”示范户不再享有村级“和美人家”示范户奖励。
3、将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创建工作纳入全镇农村人居环境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附件2:
《池州市贵池区唐田镇创建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活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文件精神,推动“千万工程”经验在我镇落地见效,进一步提升我镇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水平,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方案》工作目标
各部门要立足新发展阶段,把创建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作为进一步提升我镇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引导广大群众在乡村建设中大显身手,打好乡村全面振兴漂亮仗,绘就我镇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新画卷。
三、《方案》主要任务
按照“居住环境整洁美、积极参与行动美、邻里亲友和睦美、为人处事和善美、家庭文明和谐美”的创建标准,以“家美人和”为目标,创建区级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18户;镇(街)级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100户;村(居)级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200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