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全力维护森林资源安全,现将《唐田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池州市贵池区唐田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2日
唐田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和《贵池区重点林区扑救森林火灾预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和职责
1、镇政府统一领导组织指挥部开展所辖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镇长、村委会主任、村民组长责任制,发生森林火警、火灾,由当地护林防火指挥机构组织处理。
2、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是检查督促组织协调辖区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预防、扑救森林火灾的指挥机构。发生下列森林火灾事故,由镇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指挥、督促有关村护林防火指挥小组开展处理工作。
(1)火场跨乡镇行政界线或跨村界的;
(2)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事故的;
(3)过火面积1公顷(15亩)以上的,或延烧2小时以上明火仍未扑灭的;
(4)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和重要设施安全的;
(5)旅游景区和重点景区。
3、扑救森林火灾要在镇护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设立前线扑火指挥部,火场情况要及时如实逐级上报。
(1)凡延烧1小时以上明火仍未扑灭的,村护林防火领导小组要现场建立前线扑火领导小组,并及时向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情;
(2)延烧2小时以上的明火仍未扑灭的,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要在现场建立前线指挥部,由镇主要领导赴现场指挥扑救,并向区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情。
(3)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接到火情报告后,2小时内要在火场成立前线指挥部、选派熟悉地形、熟知林火特性、具有扑火经验和组织指挥能力的同志参与指挥。
4、前线指挥部的职责:
(1)制定具体扑火方案;
(2)保障联络,掌握火场动态,及时向上级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情;
(3)联系毗连地区的护林防火指挥部给予配合和支持;
(4)组织后勤供给;
(5)组织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做好火灾扑救后的善后工作。
二、扑火力量的组织,防火责任区的划分
1、各村要以基干民兵为主体,建立半专业或季节性扑火队伍。
2、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都应立即尽力扑救,并按程序及时报告镇护林防火指挥部。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接到火情报告后,应立即发动干群和组织扑火队伍上阵扑火,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在组织扑火队伍中不得动员儿童、学生和老弱病残人员上山扑火。森林火灾发生时,前线指挥部应及时逐级向护林防火指挥部汇报火势及扑救情况,必要时请求援助。
3、火场毗邻的村和镇、村林场获悉火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赶到现场前线指挥部,接受扑火任务,积极参加扑火战斗。
4、山火扑灭后,火场指挥员要带头检查余火,清理火场,留下一定人员看守火场。
5、划分森林防火、扑火责任区域:
(1)全镇各重点林区,每200亩以上成片林地确定一名森林防火责任人,并明确职责。
(2)造林大户要成立扑火应急分队,并明确防火、扑火责任人。
(3)造林大户防火期内一定要安排专人巡逻瞭望,发现火情及时报告。
三、通讯联络,宣传报道及火险天气预报
1、防火期内,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各村护林防火指挥机构要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以利火情信息及时传递。
2、防火期内,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各村护林防火指挥机构要安排人员、昼夜值班,防火紧要期指挥部成员轮流值班,坐阵指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防火期内,镇护林防火办公室要适时准确收听天气预报和省、市、区防火办发布的火险等级预报,掌握有关气象资料和信息,结合本镇林情,及时分析森林火险趋势。根据不同火险等级预警信息和响应状态的规定要求,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迅速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的预防工作,并积极采取相应预警响应行动措施。
4、镇、村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全镇各中、小学要切实加强林区中、小学生的防火教育,增强护林防火意识。
5、对损失较大的森林火灾,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应及时进行处理并进行通报,以资教育群众,引以为戒。
四、灭火物资储备和医疗救护
1、护林防火指挥部每年进入防火期内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各防火单位扑火机具的储备情况进行检查。
2、重点林区村级镇、村林场应准备足够的扑火工具和灭火弹,以应急需用。
3、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在防火紧急期准备一台车辆作为防火专用车,时刻处于临战状态,随叫随到。
4、在森林火灾扑救中,镇直单位及相关部门等要坚持服从镇护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做好协调作战,卫生院要做好医疗救护工作等。
五、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及善后工作
1、本镇辖区内森林火灾案件,由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及时查处。对起火的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蓄积、扑救火灾消耗的物资等经济损失及因扑救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等情况进行调查。对火灾肇事者和责任者要依法进行处理,并在林火扑灭后七日之内向区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查处结果。
2、遇有重大或特大森林火灾案件,应及时请求区护林防火指挥部、林业部门协助查处。
3、依照《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规定:凡发生森林火灾,除追究肇事者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一次烧毁森林10公顷以上等情况,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对于组织不力,指挥失误、玩忽职守或拒不执行命令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领导责任人,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直至刑事处罚,对扑救火灾有功人员要给予奖励或记功表彰。
5、扑救森林火灾所需费用及扑火人员工资由失火单位或肇事者承担,确有困难无力承担,由当地人民政府解决。
6、火灾扑灭后,对火烧林木要加强保护,报经区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采伐更新。
六、附则
1、各村要根据本《预案》精神及各村实际制定出本村的扑救森林火灾办法。经村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讨论通过后实施。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