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繁体版
  • 注册
  • 网站无障碍
  • 关怀版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政策文件库 >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贵池区梅村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名称: 关于印发《梅村镇2023年度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和《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文号: 梅秘〔2023〕12号
成文日期: 2023-04-20 发布日期: 2023-04-21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梅村镇防溺办 咨询电话: 0566-4472001
关于印发《梅村镇2023年度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和《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1 11:14
来源:贵池区梅村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977
字体大小:[||]

各村(居)、各中小学、各相关单位:

现将《梅村镇2023年度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和《梅村镇2023年度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各村(居)、各中小学的工作方案、联络员信息表、好的经验做法请及时报送镇防溺办。

 


 

 

梅村镇党政办公室

20234月20日


梅村2023年度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

 

当前,随着天气逐步转暖,学生户外活动多,野外溺水安全风险逐步增大。为切实防范遏制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根据各级会议、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决定从4月中旬至10月上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防溺水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推动防溺水安全教育入脑入心,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压实各村(居)、各中小学、各相关单位重点危险水域防、管、控责任,真正形成以村为主、部门协作、社会参与、联防联控的防溺水工作格局,尽一切努力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活动时间

此次专项行动主要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20-430日)。各村(居)和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部署本地、本校防溺水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51-1010日)。各村(居)、镇宣传部门和学校要广泛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丰富宣传渠道,营造工作氛围;要加强学校防溺水和智慧救援教育,提升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要及时研判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的对策措施;要组织防溺水明查暗访,压实村(居)责任,凝聚起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三)总结提高阶段(1011-1031日)。各村(居)、各中小学要总结梳理工作经验和特色做法,认真分析本地本校发生学生溺水事故原因、汲取教训,形成防溺水工作总结报告,报送镇防溺办。

三、重点工作

(一)压实工作责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始终牢记“安全第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责任。细化压实村(居)委会工作责任,对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实行包保责任制,明确重点水域安全管理责任人,实行分片负责。

(二)加强隐患排查。及时发布暴雨、高温天气预报,做好预警和防范工作。加强重点水域日常管理和巡查,对水塘、塌陷区、水库、取土坑和江河湖泊等危险水域存在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限期整治,动态管理。分析各类溺水事故发生的时段、地域、原因等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在学生上下学途中及经常游玩的区域持续开展危险水域识别、排查和安全警示,对危险水域逐一设置安全警示牌,重点危险部位落实专人看守,因地制宜配备必要的应急救生设备,确保不发生意外事故。

(三)落实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管护监护措施,突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核实委托照护情况,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印发致学生家长(委托监护人)的一封信,告知注意事项,增强家长和监护人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强化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家长(委托监护人)对学生安全监护的第一责任。落实学校和村(居)委会定期线上随访或上门走访的要求,督促家长(委托监护人)做好安全监护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积极调动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志愿者队伍的积极性,协同做好防溺水工作。

(四)积极开展宣传。建立和完善安全提示提醒常态化机制,在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运用宣传栏、电子屏幕、广播、微信等载体,推送和传播“六不”等防溺水常识。积极创造条件,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努力开设游泳课程,教会中小学生游泳技能。深入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村团支部、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各类志愿者、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室的作用,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实效性。

(五)完善应急机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健全溺水伤亡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准确掌握事故信息,畅通信息报送渠道,一旦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伤亡事故要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完善、细化溺水事故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强化应急准备,提升救援能力,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及时高效开展救援及处置工作。

(六)强化督导检查。加强对防溺水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通过通报、督办、曝光等措施,督促各责任主体落实防溺水工作责任。建立完善安全隐患定期会商、联合整治、相互通报等防溺水工作督查整治机制,形成隐患整治工作合力,拧紧安全责任链条。组织专人专班,对防溺水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迅速落实整改,补齐工作短板,确保工作督查到位、落实到位、问责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从保障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防溺水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本位主义思想和畏难情绪,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切实把防溺水工作抓紧抓实抓具体,尽一切努力减少学生溺亡事故发生可能。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要积极发挥平安校园建设(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作用,主动加强相关部门、村(居)委会、学校之间沟通联系,推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分工负责、群防群治。

(三)严格检查,压实责任。要加强对防溺水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镇防溺办将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和因溺水导致学生非正常死亡情况,纳入季度和年终千分制考核。


梅村镇2023年度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责任单位

工作内容

时间要求

备注

1

宣传部门

1.统一负责有关青少年儿童安全的宣传报道工作

2.通过各种载体,就提高防溺水意识、增强防溺水自救互救技能开展宣传报道。

5月30日前在镇各显要位置和各村(居)电子屏上要有宣传标语

 

2

镇教体办

1.从制度化角度,要求各学校结合校情、地情,制定完善各校《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突出防溺水宣传教育,从日常教育时间安排到具体活动形式的设计,要体现地域性、可行性、丰富性和活泼性,做到每校一案。

2.要求各学校重点围绕防溺水“新十条”“十个一”和“六不”等内容,充分利用学生假前、课间、班会、家长会、家访、QQ群、学生安全教育平台等各种载体,开展好面向家长、学生的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将宣传教育覆盖到每位学生及家长。

3、加强隐患排查,加强对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校内水域要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

4、一旦发生学生溺水事件,按照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程序报告,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5、提前安排好暑期工作,充分利用暑期学生返校、暑期实践活动,开展防溺水主题宣教活动。

1.根据区教体局印发《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学校完善实施方案。

2.各校在暑假前要向每位学生及家长发放一份包括预防溺水内容的《致家长一封信》。

3.将防溺水宣传工作作为学校暑期大家访的重要内容。

 

3

派出所

1.充分利用兼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的优势,主动和辖区中小学校取得联系,加强对中小学校学生的宣传教育,并充分利用暑期学生离、返校日的机会,上好法治宣传课,加大宣传力度,提醒家长做好监护工作。

2.加大辖区安全巡逻,发现隐患性苗头及时制止。

3.溺水事件发生后,迅速启动快速处置机制。

暑假前和暑假结束学生返校日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4

镇民政所

部署督促村(居)委会与当地学校在节假日前进行一次沟通,就放假期间安全工作要求和各方职责进行对接,并进一步完善和强化留守儿童安全监管措施。

5月30日前对接到位。

 

5

交通

1.开展好涉水区域的宣教、防范工作。

2.对公路建设施工中产生的坑塘,要加强排查监管,标识防范到位。

3.加强普丰轮渡的安全巡查工作。

警示标识(牌)未到位的要立行立改。

 

6

水利

1.确保管辖范围内水域警示标识(牌)全覆盖,并将管辖范围内危险水域分布情况告知防溺办。

2.结合防汛抗旱工作,对管辖范围内的各水域进行巡查。

3.要发挥村(居)水管员作用,加强对水域的巡视和监管。

管辖范围内水域警示标识(牌)未到位的要立行立改。

 

7

镇安监办

1.对矿山企业等管理对象开展一次“防溺水”检查。

2.要求矿山企业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并对施工产生的坑塘进行巡查备案和警示标识(牌)管理。

3.告知并督促有关村(居)对空闲矿山企业的警示标识(牌)及时到位。

1.矿山警示标识(牌)未到位的要立行立改。

2.检查工作于5月30日前完成。

 

8

镇文化站

督促全涉水景区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牌),要求涉水景区加强安全巡查,加大安全防护,提醒游客特别是青少年儿童注意自身安全。

警示标识(牌)未到位的要立行立改。

 

9

镇卫计办

1.协调上级卫健部门或镇卫生院进学校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对在校学生进行防溺水自救、互救等急救知识技能的培训。

2.溺水事件发生后,要求镇卫生院迅速开展医疗救助。

暑假前,至少开展两次宣传教育活动。

 

10

住建

在全所辖施工场所,做好施工坑塘巡查备案、警示标识(牌)管理,同时面向广大务工人员,就暑期在池子女的防溺水安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1.警示标识(牌)未到位的要立行立改。

2.暑假前完成对务工人员及其子女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全覆盖。

 

11

关工委

充分发挥关工委组织优势,组织“五老”等多方力量,结合各种活动平台,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和监督工作。

 

 

12

总工会

在工会系统,面向广大职工,开展防止青少年儿童溺水意识及相关知识教育,增强广大成人自身及对子女的教育管理工作。

5月30日前根据工会统一部署启动此项工作。

 

13

妇联

在全妇联组织中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联合有关单位,重点面向广大母亲、儿童开展系列活动,尤其要充分发挥妇联组织优势,面向广大留守儿童开展宣教活动,发出致全广大母亲的一封信。

530日前发出致全广大母亲的一封信,暑假前开展不少于2场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

 

14

团委

1.充分利用团组织活动场所和平台,开展“幸福安全60天”活动,丰富青少年儿童暑期生活。

2.进一步丰富广大青少年儿童的校外生活,为他们提供健康、安全、快乐的社会实践活动,广泛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开展阅读、演讲、征文比赛、微博比赛、慰问孤寡老人(军烈属)、美化环境、体验教育等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丰富青少年儿童的暑期生活。

暑假前完成宣传教育和活动部署。

 

15

村(居)

1.制定本辖区危险水域分布图。

2.制定本辖区防溺水工作方案。

3.确保辖区内水域警示标识(牌)到位。

4.开展防溺水专题走访,加强监护人的提醒、教育;组织开展水域排查和巡查工作,做好下水劝阻、警示标识(牌)维护等工作。

5.与当地学校在节假日前进行一次沟通,就放假期间安全工作要求和各方职责进行对接。

1.立即制定并部署完毕,并加强日常检查督促。

2.警示标识(牌)未到位的要立行改。

 

 

 

附件3:

 

村(居)、各中小学防溺水工作联络员信息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2023年      

 

人员

项目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办公、手机)

联络员

 

 

 

 

请于5月30日前将本表以及防溺水工作方案等报送镇防溺办,QQ:1471186150。



如果内容不能正常显示:请安装pdf软件 [在线安装], 或下载本PDF文档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