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当前,随着天气逐步转暖,学生户外活动多,野外溺水安全风险逐步增大。为切实防范遏制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根据各级会议、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决定从4月中旬至10月上旬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防溺水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二、研判起草过程
4月初。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起草本通知,该方案由镇防溺办牵头会同综治办、卫生服务站、团工委、妇联、关工委等部门,会商草拟方案。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对初稿进行修改完善。收到建议反馈0条,采纳建议0条。2023年4月20日经办事处主要领导审定印发。
三、检查范围
(一)压实工作责任。对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实行包保责任制,明确重点水域安全管理责任人,实行分片负责。
(二)加强隐患排查。及时发布暴雨、高温天气预报,做好预警和防范工作。在学生上下学途中及经常游玩的区域持续开展危险水域识别、排查和安全警示,对危险水域逐一设置安全警示牌,重点危险部位落实专人看守,因地制宜配备必要的应急救生设备。
(三)落实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管护监护措施,突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核实委托照护情况,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
(四)积极开展宣传。建立和完善安全提示提醒常态化机制,在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运用宣传栏、电子屏幕、广播、微信等载体,推送和传播“六不”等防溺水常识。积极创造条件,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努力开设游泳课程,教会中小学生游泳技能。
(五)完善应急机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健全溺水伤亡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准确掌握事故信息,畅通信息报送渠道,一旦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伤亡事故要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
(六)强化督导检查。加强对防溺水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通过通报、督办、曝光等措施,督促各责任主体落实防溺水工作责任。建立完善安全隐患定期会商、联合整治、相互通报等防溺水工作督查整治机制,形成隐患整治工作合力,拧紧安全责任链条。
四、咨询渠道
群众可通过当面询问、电话咨询等方式对该方案内容进行了解咨询。
当面询问地点:梅村镇人民政府1楼办公室(党政办);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14:30-17:00。
电话咨询:联系方式:0566-4472001;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14:30-17:00。
五、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推动防溺水安全教育入脑入心,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压实各村(居)、各中小学、各相关单位重点危险水域防、管、控责任,真正形成以村为主、部门协作、社会参与、联防联控的防溺水工作格局,尽一切努力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全面扎实做好防溺水工作,建立健全的防溺水体系,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居民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杜绝和减少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产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防溺水工作指导,尽量减少青少年溺水事故发生。
六、主要内容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从保障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防溺水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本位主义思想和畏难情绪,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切实把防溺水工作抓紧抓实抓具体,尽一切努力减少学生溺亡事故发生可能。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要积极发挥平安校园建设(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作用,主动加强相关部门、村(居)委会、学校之间沟通联系,推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分工负责、群防群治。
(三)严格检查,压实责任。要加强对防溺水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七、工作保障
(一)各村(居)和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部署本地、本校防溺水工作。
(二)各村(居)、镇宣传部门和学校要广泛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丰富宣传渠道,营造工作氛围;要加强学校防溺水和智慧救援教育,提升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要及时研判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的对策措施;要组织防溺水明查暗访,压实村(居)责任,凝聚起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三)各村(居)、各中小学要总结梳理工作经验和特色做法,认真分析本地本校发生学生溺水事故原因、汲取教训,形成防溺水工作总结报告,报送镇防溺办。
八、下一步工作
1、加大督导力度,筑牢安全防线。由镇纪委牵头,对派出所、学校、各村的防溺水工作情况、相关制度及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要求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始终做到紧绷安全防范这根弦,坚持安全意识不松懈、安全防范不松劲、监督工作不放松。
2、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通过设立警示牌、发放宣传单,张贴防溺水安全教育告知书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全镇防溺水工作浓厚氛围,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解读科室:梅村镇防溺办
联系人: 程晓飞
联系电话:0566-447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