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4723Q/202008-00014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卫生、体育、医保 |
成文日期: | 2020-08-10 | 发布日期: | 2020-08-10 10:28 |
发文字号: | 贵政办〔2020〕50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池区南屏路创建餐饮质量安全街区资金奖补办法的通知 | ||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 区市场监管局 | 政策咨询电话: | 0566-2617906 |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池区南屏路创建餐饮质量安全街区资金奖补办法的通知
贵政办〔2020〕50号
有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贵池区南屏路创建餐饮质量安全街区资金奖补办法》业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0日
贵池区南屏路创建餐饮质量安全
街区资金奖补办法
为切实保障我区创建餐饮质量安全街区工作顺利推进,鼓励餐饮服务单位的参与积极性,规范奖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补范围
2020年贵池区南屏路创建餐饮质量安全街区内的各餐饮服务单位自行申报后,经辖区镇街道和市场监管部门审核最终确定的南屏路两侧的21户餐饮服务单位。
二、奖补条件
通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考评验收,并最终获得“池州市餐饮质量安全街区”称号后方可进行奖补,其奖补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获得区级及以上“餐饮质量安全店”称号;
(二)食品安全量化达到B级或积极参与示范创建、投入整改、创建效果明显,食品安全量化提升到B级的;
(三)“明厨亮灶”工程建设为视频厨房模式的餐饮服务单位,并符合要求。
三、奖补标准
餐饮质量安全街区内餐饮服务单位资金奖补标准:
分类标准 |
量化等级 |
奖补金额 |
注明 |
加工经营面积≥500m2 |
A级或大笑 |
2万元 |
采用并实施了某一种食品安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另行补贴部分培训费用 |
B级或微笑 |
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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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经营面积<500m2 |
A级或大笑 |
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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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级或微笑 |
0.8万元 |
四、奖补方式
区市场监管局按照奖补标准,对符合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
五、核拨程序和材料要求
(一)餐饮服务单位申请
餐饮质量安全街区通过市级考评验收后,由符合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提出奖补申请。需提交下列材料:
1.餐饮质量安全店创建资金奖补申请表(附件1);
2.餐饮服务单位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果是委托代理人,需要有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3.餐饮服务单位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二)申请材料审核
辖区镇街道和市场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签署意见盖章后,提交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提交街区内餐饮质量安全店信息明细表(附件2)。
(三)领导小组审批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辖区镇街道和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的奖补申请材料进行最终复核、审批,并对复核合格者进行社会公示。
(四)资金发放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按规定审批后,将奖补资金划拨到相关餐饮服务单位提供的银行账户,不直接发放现金,不接受他人代领。银行账户名称与营业执照载明的信息必须保持一致,否则将不予发放。
六、工作要求
(一)操作规范,公开透明。餐饮质量安全街区创建奖补资金操作要依法依规,确保奖补资金发放公正、合理。
(二)实事求是,勤俭节约。坚持“规范、实用、节约”的工作原则,积极创建规范的食品安全管理机制,同时,充分考虑到餐饮服务单位现场的实用性,尽量减少创建投入成本。
(三)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辖区镇街道和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审核、现场查看,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要及时做出处理,已领取奖补的费用全数收回,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弄虚作假行为和挪用、截留等违规发放奖补资金的行为,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餐饮质量安全店创建资金奖补申请表
2.餐饮质量安全店信息明细表
附件1
餐饮质量安全店创建资金奖补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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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 许可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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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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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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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单位 规模类型 |
□≥500m2 □<500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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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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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分级 管理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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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间面积 |
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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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厨亮灶类型 |
□视频 □透明 |
先进管理体系 |
□4D □5S □5常 □6T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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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奖补金额 |
¥ |
万元 |
申请资料 是否齐全 |
□是 |
□否 |
银行账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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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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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镇(街) 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名或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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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名或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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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复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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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名或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餐饮质量安全店信息明细表
单位名称 |
地址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加工经营面积 |
量化等级 |
明厨 亮灶 类型 |
先进管理模式 |
餐饮 质量 安全 等级 |
申报奖补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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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
1.加工经营面积为申报食品经营许可证时提供的房产证面积或现场核查时填写的实际经营面积(≤房产证面积);
2.量化等级为上年度综合评定后的等级,分“A”“B”“C”三种;
3.明厨亮灶类型分为视频厨房和透明厨房二种;
4.先进管理模式请填写具体采用并实施的名称,如:D、5S、5常、6T等;
5、餐饮质量安全等级分为区级、市级、省级三种,请填写最高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