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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003284723Q/202407-00048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面向部门】关于征求《池州市贵池区本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7-08
【面向部门】关于征求《池州市贵池区本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8 16:42 来源:贵池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池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天湖风景区、池州高新区、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区直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政府 资行为,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中央 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7号)、《安徽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皖政秘〔2022〕194号)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修订《池州市贵池区 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贵单位意见,请2024年7月10日(本周三)上午下班前,将征求意见反馈 表电子版及扫描件发送至区发改委邮箱,无意见亦请反馈。

联系人:张钊   联系电话:18656607077 邮箱:1501708628@qq.com


  附件:1.《池州市贵池区本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 

        2.征求意见反馈表

 

贵池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8日



池州市贵池区本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修订依据及起草过程

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根据区领导批示,由区发展改革委牵头研究修订我区本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我委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7号令)、《安徽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皖政秘〔2022〕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修订本管理办法,于2024年7月8日发文征求各单位意见,形成《池州市贵池区本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主要内容

池州市贵池区本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包含总则、政府投资决策、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及附则6大项,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全流程指导,保障政府投资科学决策、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