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池州市贵池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你单位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结合各自工作职能,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形成的意见建议材料经本单位负责同志审核后,请于3月12日(周五)下午下班前,通过OA发送至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科(联系人:陈瑜,电话:2030907),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
附件:1. 《池州市贵池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反馈表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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