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4年池州市贵池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贵池区审计局联系(地址:政务新区6245,电话:0566-2022157,邮箱:1606052969@qq.com,邮编:247000)。
一、总体情况
| 2025年,贵池区审计局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 2025年区审计局调整公开栏目,深化主动公开内容。贵池区审计局以审计工作重点、审计结果公开以及审计整改等依法依规做好各类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审计工作透明度。2025年,通过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审计工作动态、审计结果报告、审计整改、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财政资金等信息45篇。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加强依申请公开合法性审查,进一步规范回复工作。2025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全年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确立由本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各科室密切配合、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二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发布信息,必须经由发布者初审,分管领导审核,在经委办公室进行复核,确保了不发生错漏字、泄密等现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健全完善信息公开专栏,完善目录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及时更新各栏目信息,加快信息更新速度,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主动并及时回应社会热点问题。全面落实省、市审计部门、区政务公开办相关要求,调整主动公开目录,清理失效无关、不规范信息。 (五)监督保障 印发《贵池区审计局2025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结合各科室职能进行任务分解,确保责任落实,同时紧盯发现问题整改。2025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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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区审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主动回应栏目信息公开较少。改进措施:应当主动宣传有关审计方面政策、审计专业知识、审计工作提示等。
二是审计公开力度有待加强。改进措施:及时向社会公开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政府投资审计以及民生方面的审计结果。
三是政务公开监督保障要进一步加强。改进措施:年初要制定政务公开分解任务,细化公开内容,严格“三审”制度。
区审计局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心关切,在拓宽政务公开广度深度上下功夫,聚焦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等热点问题,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审计信息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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