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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残联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2 14:32 来源:贵池区残疾人联合会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5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贵池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贵池区石台西路与青阳北路交叉口,邮编:247000,电话:0566-2024005,传真:0566-2024005)。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

截止20251231日,我单位全年累计发布各类政府信息47条,其中年度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信息3条、招标采购信息2条、工作动态信息42条。点击量为3782次。开展了关于新增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服务机构的公示1期次。

2、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

(一)严格审核。我单位积极贯彻落实上级要求,严格执行信息发布经办人员初核、分管负责同志审核和主要领导审批“三审”制度。

(二)完善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备案等制度,落实一名办公室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定时读取政务公开网、池州人网、人民网等,发生涉残舆情及时处置整改并按规定报告。

(三)加强监管。落实办公室工作人员账号信息变更台账机制,办公室保密制度,以及相关监督管理责任。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认真维护区政府网站残联页面,完善公开专栏,扩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保证政务信息得到及时有效公开。

5、监督保障

一是组织领导方面。区残联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该项工作纳入全会年度工作计划,形成党组书记、理事长负总责,分管领导部署安排,办公室具体落实,各相关责任科室层层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是人员保障方面。明确一名党组成员具体分管,办证大厅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全部事项;制定残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台账,落实专人按要求及时上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更新,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和质量;将本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明确各科室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制度保障方面。年初制定政务公开计划,年中开展自查自纠,年终进行总结汇报,将残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党组、理事会工作总体日程,确保工作有部署、责任有分解、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规有追究,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信息公开时效性需加强;二是部分涉残政策解读需细化。

改进情况:一是拓延公开内容。聚焦惠残民生保障等内容,对照主动公开事项目录,适时公布残疾人康复救助、就业创业扶持、教育资助等政策实施、落实进展、检查督查及成效“回头看”等情况;二是细化政策解读。建立政策解读“清单化”机制与公开内容动态调整机制,通过图文解读、问答梳理等案例化、通俗化形式提升解读实效,增强公开信息的关联性和实用性,提升群众理解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