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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梅村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08:24 来源:贵池区梅村镇人民政府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3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贵池区梅村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贵池区梅村镇高坦集镇梅村镇人民政府一楼,邮编:247100,电话:0566-4472001,传真:0566-447200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梅村镇的政务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区数据资源管理局的要求和部署下,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完善公开内容和形式,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有力的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及时开展对政务公开的自评工作。现将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主动公开

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在区政府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加强对政务公开的支持,完善平台载体建设。2023年,梅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5条,其中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等信息15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信息36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情况等信息26条,网站访问点击量达到60736次。有力地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或被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确保所有发布上网的信息均经过规范性和保密性审查。

二是对照第三方测评结果,及时整改反馈,对类似问题重新自查,抓好政府信息常态化自查自纠工作,保证政府信息内容数量、质量稳步上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不断完善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严格按照专栏目录发布政务公开信息。网站管理常态化,内容更新制度化,群众关切回复迅速有效,信息公开准确有效。二是在我镇微信公众号“梅村旅游”及时公布政民互动信息,提升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三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持续优化我镇为民服务大厅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政策咨询窗口管理,为办事群众提供便捷服务,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五)监督保障

一是组织领导。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压实工作责任。二是人员保障。为全面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镇根据分工调整,及时健全完善了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由1名分管领导专项审核、1名机构负责人日常统筹、1名工作人员具体经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专人有专责,确保公开信息的收集、编辑、审核、发布及时到位。同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队伍,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三是制度保障。我镇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点考核,同时将考核结果作为部门评奖评优和个人先进评选的重要依据。2023年内我镇未收到社会评议意见。2023年我镇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内容不全面。政府部门在公开政府信息时,缺乏全面性;二是本级政策解读较少,形式多以文字为主,形式单一,解读质量有待提升;三是公开信息不准确。政府部门在公开政府信息时,缺乏准确性。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内容的全面性。政府部门应该把政府的决策、规划、政策、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信息全面公开,使公众能够全面了解政府工作。二是做好高质量发布政策解读。不断提高文字解读质量,避免照搬照套、“精简式”等形式化解读方式,严格按照“八要素”规范解读提高解读效果。三是保证政务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政府部门应该准确公布政府的决策、规划、政策等信息,使公众能够准确了解政府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