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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秋江街道办事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10:41 来源:贵池区秋江街道办事处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2年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秋江街道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贵池区秋江街道办事处,电话:0566-4221105,邮编:2471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秋江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精神,有效促进了街道各项社会事务健康、稳定地发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

2022年,秋江街道认真贯彻省、市、区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突出工作重点,全力抓整改促提升。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领域中,秋江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2条,其中涉及财政资金类12条,公共资源交易类124条,就业创业类13条,社会保障类67条,回应关切类15 条等。全力做好“两化”工作,扎实做好政民互动回应,回复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除本单位主动公开外的政府信息,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相关政府信息指南。2022年,我街道未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政府信息制作和审查发布流程,加强对文件公开选项的审核,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定期进行审查评估,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予以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动态完善两化目录。街道各部门分工协作提供本部门公开信息,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录入,分管同志专门审核,全面完成两化目录更新工作。构建多维公开网络,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电子滚动屏等,建立多维政务公开网络,确保公众第一时间获悉最新动态,真正做到便民利民、阳光透明。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22年秋江街道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并继续实行由主要负责同志总负责、分管领导牵头、各科室密切配合、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二是严格督查考核。按照《贵池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要求,严格对照下发考评细则,落实专人维护整改。三是落实责任追究结果机制。根据上级统一安排,长期开展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排查工作,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四是积极采用社会评议。充分利用第三方社会评议机构对街道政务信息公开网站的考核结果,加强网站整改,完善政务公开体系和制度。2022年,本街道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公众对我单位社会评议结果良好。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人员配备不足,缺乏专业人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较薄弱;二是各部门提供信息不及时不全面,影响政务信息公开进度;三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改进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不断完善街道信息公开指南,力争在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强化信息的收集、整理,提高公开信息的价值,扩大信息公开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