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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江口街道202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网址:https://www.ahgc.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口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高新区康庄路88号,邮编:247100,电话:0566-321920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江口街道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总体部署,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具体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目前,我街道主要通过江口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来公开政府信息。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制作政务公开专栏、设立意见箱等多种形式,将各项行政办理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向社会广泛公开,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在方便服务对象的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2021年度,我街道在政务公开网站上共发布信息724条,点击量为75230次。其中,本级政府文件15条,政府会议26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4条,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情况6条,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8条,应急管理32条,回应关切6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街道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未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街道安排专业人员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平时不定期对本街道政务公开发布信息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及时调整政务公开目录,按照区数据资源管理局的要求,我街道在原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基础上,对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两化”目录,认真编制调整、规范完善“两化”目录,并及时发布各类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健全组织并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立由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责任细化到各部门,按月总结并统计工作进展情况,结合政务服务等工作加以推进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时效性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较单一;二是政务公开监督机制还不健全;三是干部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四是网站政务公开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网站的综合服务水平还不够成熟,网站技术还需要提升。
2022年,我街道将继续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争取取得新进展。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继续加强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总体工作,一并抓好、落实好。
2.规范形式,注重实效。依照国家法规和政策,建立科学合理、行之有效、具体明确、易于运行操作的运行体系,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实际,办实事、重实效。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各种监督,重视服务性和实效性。对在政务公开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3.做好宣教,优化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良好的单位形象,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