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2020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牌楼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贵池区牌楼镇人民政府,邮编:247000,电话0566-339003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牌楼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深化“五公开”、全面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尤其是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同事加强政策解读、舆情回应,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促进政府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全面梳理我镇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责任,及时更新并发布牌楼镇人民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依法公开各内设机构、基层站所工作职责、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9条信息。
2.围绕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强政策发布解读。持续推送各类政策措施及成果实效,向社会公众及时发布就业求职信息,同时密切关注疫情态势,发布就业创业相关信息10条。
3.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服务信息公开。牌楼镇党委、政府深刻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关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的规则及标准,并以此来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并且在镇为民服务大厅设立服务咨询窗口,为群众提供政策解读及办事咨询。2020年我镇在政府网站发布优化营商环境等信息,共计4条。
4.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我镇累计发布各级疫情防控政策文件和应对方案等信息,共计17条;二是多渠道公开疫情信息。我镇通过广播、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发放一封信等方式及时公开疫情最新情况和相关措施。三是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我镇发布各类应急管理信息7条,公共卫生知识普及等相关信息,共计14条。
5.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及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急难险要问题。2020年以来,我镇发布回应关切问题11条。二是加强脱贫攻坚信息公开。围绕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重点工作,向社会公开发布脱贫攻坚政策文件、资金项目、扶贫对象的识别和退出等落实情况信息20条。三是推进污染防治信息公开。围绕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发布环境保护、污染防治信息、农村人居环境、农村饮水安全等信息1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镇在办理申请公开信息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把公开信息作为我镇的法定义务,积极主动的办理申请公开事项,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2020年,我镇收到一条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专岗的工作机制,负责全镇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二是加强信息审核。要求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均应进行逐级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在政府信息界定过程中,对难以区分的可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或区保密部门确定。三是加强政务信息报送。要求各部门主动及时报送其新产生和掌握的政府信息,于信息产生后14个工作日内报至镇党政办。镇党政办信息工作人员在收到信息后,及时进行汇总并审核,并在5个工作日内在网站公开发布。
(四)平台建设
一方面是完善优化两化目录。做好乡镇20个领域标准化、规范化目录编制,根据内容要求在下设目录中规范信息发布。2020年,我镇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到位。另一方面是强化网站建设,按照上级部门安排,实时调整我镇门户网站栏目,结合我镇工作及其年度考核需要,及时调整专题栏目。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完善组织领导制度,促进落实。我镇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了牌楼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落实人员专门抓,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机制,加强了对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做到领导工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学习业务知识,促进提高。组织各部门科室信息公开负责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5 | 0 | 0 |
行政强制 | 2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3.7836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发布不够及时;二是存在部分信息与栏目不匹配;三是信息发布分配不均衡,部分栏目更新频次较低。
(二)改进情况
一是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大对可公开的信息的收集整理,同时发布信息时统筹考虑栏目需要,把信息适当分配,保证各栏目能按时更新。
二是确保公开信息时效。突出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要注重把握相关信息发布的时间节点,将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化,杜绝将大量的信息到月底或年底集中发布。
三是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强化镇本级政策、文件的解读工作,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工作尤其是涉及民生领域的工作要进一步细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