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贵池区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秋浦西路18号(老区委大院), 邮编:247000,电话:0566-2022146,传真:0566-203702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贵池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工作部署,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层层分解任务,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规范公开流程,严格对照年度工作任务,聚焦重点领域,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一是紧紧围绕信访工作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设置“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建议提案办理、机构领导、机构设置、财政资金、应急管理、公共服务清单、网上政务服务、招标采购、新闻发布、上级政策解读、本级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监督保障、人事信息”等18项二级目录,2020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5余条,基本实现信访领域全覆盖,公开机构设置类信息7条,其中机构简介4条、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3条,包含了服务清单、办事指南、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内设机构(二级机构);机构领导类信息3条。二是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根据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加强意见征集、意见反馈、政策解读、规范性文件发布等栏目的公开力度,严格要求重大决策向公众征集意见的时间不少于30天,本年度公开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其中规划计划1条,本年度公开2020年度预算情况、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等财政资金信息4条,本年度,我单位未招录公务员,未产生招考信息,公开意见征集和意见反馈4条,公开服务清单信息1条,公开专项工作2条,公开工作推进3条,本年度主动回应2件,本年度共发布部门动态5条,通知公告22条。
2.围绕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强政策发布解读。一是制定“六稳”“六保”任务清单,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发布解读材料3件,其中其他解读1件、负责人解读1件、上级政策解读1件。二是助力“六稳”“六保”工作,积极引导群众走网上信访投诉,主动回应涉疫信访事项办理进展,保障社会稳定,信息公开透明。
3.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全面优化信访事项办理流程,通过信访信息系统实现“全程网办”,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
4.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一是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第一时间将我局疫情防控工作向社会公布;二是正面回应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快速回应涉疫信访事项办理情况,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
5.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和平台建设。一是按照区政务公开的要求,完成政府门户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二是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三是加强政府网站在线互动交流,完善留言办理答复机制,确保在收到留言咨询之日3个工作日内完成回复,2020年共计回复2条网站留言。
6.强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一是明确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政务公开负责人,局分管负责同志为政务公开分管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二是局办公室负责牵头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对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日常指导监督,及时纠正不当行为;三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党组学习计划;四是根据信访部门实际情况,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五是常态化开展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排查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区信访局分别在城区办公地点和区政务新区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开通了门户网站的网络申请渠道,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明确工作机构,确立由区信访局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各业务科室密切配合、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平台建设,完善了区信访局公共服务清单、网上政务服务、政策法规、建议提案办理、回应关切、人事信息、监督保障等栏目,工作中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四)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加强政府机构权力配置公开专栏建设。我局根据工作要求,做好区信访局权力配置公开专栏建设,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介绍、单位领导、内设机构(二级机构)。二是规范公开标准。依据《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新闻发布、监督保障等内容,逐项梳理建立了本机关主动公开标准目录体系,进一步规范了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内容、时限、主体责任,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三是拓宽公开渠道。加强与其他媒体合作,在安徽省信访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了13篇信息,在池州市信访局网站发布了5篇信息。
(五)监督保障。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2020年度区政府信访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明确工作内容和发布时间,规范发布流程,向社会公开,确保工作持续推进,年终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总结。二是加强《条例》学习宣传贯例。积极参加区政务公开办举办的业务培训,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条例》,完善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依申请公开等栏目。三是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根据第三方测评反馈的结果,严格按照整改工作要求,对照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及时反馈整改结果,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1.5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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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监督指导力度比较薄弱,没有形成一套长期有效的监督措施,致使公开内容、方式等流于形式;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没有按照贵池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要求逐条逐项进行落实。
(二)改进情况:2020年,我局召开了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要求广大干部职工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其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和片面性,其次,要有针对性地向群众宣传实行政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克服认识上的障碍,提高群众参与政务公开活动的积极性。下一步要以政务公开为契机,全面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在确保全局应公开率达100%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公开形式、公开时效等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和考核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告制度,等“四项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实效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