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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我院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中医医院办公室联系(地址:贵池区人民路508号, 邮编:247000,电话:0566-202208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池州市中医医院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区卫健委工作部署, 明确政务公开具体任务和工作职责,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依照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设置“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单位设置、人事信息、信息公开工作专题”等9项二级目录。2020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50余条。
(1)加强政策发布解读。重点对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等7个方面进行深入解读。本年度共发布解读材料12条。
(2)加强医疗服务信息公开。按季度及时公开门诊住院患者人均医疗费用、药品占比、中药饮片占比、耗材占比、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无菌手术切口感染率、住院患者单病种平均费用等医疗信息。本年度共发布医疗服务信息6条。
(3)强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应对处置工作和预防知识。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无
(三)信息管理。按照“谁制作、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等制度。紧紧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各个阶段的中心工作,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外,药品、价格、人事、医疗服务等重点信息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做到公开透明。
(四)监督保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测评反馈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报告整改情况,确保工作实效。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
内容
本年新制
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
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
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集中采购
4
72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
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
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
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加强政务公开相关知识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重点推进行风建设、改善群众就医感受等方面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