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轮发放“徽动消费·乐享贵池”之“新春惠·GO贵池”(春节档)惠民消费券150万元,由区财政承担。其中,百货通用消费券100万元,餐饮消费券50万元。
一、发放对象
在我区活动现场线下实体店参与消费的个人消费者。
二、活动时间
2026年2月2日至3月3日。分期投放和核销,消费券用完或时间到期,活动自行终止。
第一期:2026年2月2日至13日。2026年2月2日上午10:30开始发放,消费券资金一次性全额投放,领完即止,2026年2月2日至13日期间核销有效,过期视同放弃,未领取和已领取放弃使用的消费券退回承发平台。
第二期:2026年2月14日至3月3日。2026年2月14日上午10:30开始发放,第一期未领取和已领取放弃使用的消费券资金一次性全额投放,领完即止,2026年2月14日至3月3日期间核销有效,过期视同放弃,未领取和已领取放弃使用的消费券退回承发平台。
三、补贴标准
总计发放45000张,按结算金额补贴,至高补贴20%,鼓励商家开展叠加消费促进活动。其中:
1.百货通用消费券,发放20元券20000张、40元券15000张,共计35000张。个人消费者单笔消费金额满100元(含),可使用一张2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金额满200元(含),可使用一张40元消费券。
2.餐饮消费券,发放40元券5000张、60元券5000张,共计10000张。个人消费者单笔消费金额满200元(含),可使用一张4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金额满300元(含),可使用一张60元消费券。
四、领用规则
1.领取规则:活动期间,贵池区域内消费者通过徽商银行手机银行App,注册绑卡(任意银行卡)登录后选择定位池州,在手机银行App首页头图-点击进入“徽动消费·乐享贵池”活动页面领券。消费者每人均可领取不同面额百货通用消费券共计不超过2张,不同面额餐饮消费券共计不超过2张,总计不超过4张。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可在手机银行App活动页面-我的消费券查看,点击“去使用”按钮即可兑换成功(五日内点击有效),在“微信-我-卡包-券和礼品卡”内查看。
2.使用范围:消费券需线下到店消费,按消费券类别对应使用于承发平台已上架名单内商户,可分别用于商超百货零售消费(不含:家电、数码等参加以旧换新国补产品),以及住餐经营商户的住餐消费。
3.使用规则:消费者领取消费券后,于活动期间在发券平台公布的商户门店线下零售时,满足消费券微信支付使用条件自动扣减消费券金额。消费券限一次性使用,不找零、不兑现现金、不重复使用。每笔交易限用一张消费券,可叠加享受商户配套优惠活动。消费券在有效期内未完成核销的视同放弃,自动退还至消费券池,放弃使用的消费者不可再领取。使用消费券的交易发生退货退款的,只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的资金,退款后达不到消费券满减条件的,消费券资金全额原渠道退回承发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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