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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2019年新农合开始缴费

发布时间:2018-10-17 08:46 来源:池州日报 作者:方汇阳 桂龙生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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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贵池区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的通知》, 标志着201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个人缴费工作正式启动。

缴费时限为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20日,缴费标准为220元/人。经区民政局、区扶贫办确认的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脱贫不脱政策的人口)个人免交参合资金,由区财政按照缴费标准全额给予补助,确保相关群体全部参合。 新农合缴费参合对象包括,凡属农业户口、户籍在我区的农村居民(含外出务工、经商、上学、失地农民,以及虽然是城镇户口但在城镇无固定职业且事实上长期居住在农村的居民);户籍未转移但长期居住在本地的外地农民;将于2019年度出生的婴儿(鼓励缴纳参合资金);农村户口的中小学生(须随家长一起参加新农合)。 参合缴费方式:参合的农村居民请于2018年12月20日前携带参合人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现场进行登记、审验、缴费。

为按时完成2019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任务,区政府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做好新农合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并及时汇总各镇街道参合信息,向区政府报告全区新农合筹资工作进展情况。有关镇街道负责组织做好筹资现金的收缴、上缴工作,同时做好参合人员的信息登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区统计局按镇街提供准确的农业人口统计数据。区财政局负责提供《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专用票据》,并加强对新农合基金的监管,确保区财政配套资金和群众个人参合资金及时汇入财政专户。区扶贫办、区民政局会同各镇街道做好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和未脱贫的农村贫困人口的摸底核查工作,并向区新农合管理中心提供人员花名册,由区新农合管理中心负责录入信息系统。区委宣传部安排人员在电视新闻节目中开辟专栏,及时编发新农合工作的新闻报道。

新农合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生工程。区政府要求,一要加强领导,压实责任;二要密切配合,规范操作;三要强化督查,严明纪律。全区各地各级要高度重视2019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认真抓好落实。各镇街道要将新农合筹资工作纳入村(社区)综合目标考评范畴,确保2019年度全区新农合筹资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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