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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项制度促检察机关群众工作规范化

发布时间:2012-03-07 08:13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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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区检察院为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检察机关发挥检察职能,切实做好群众工作的要求,不断拓宽工作思路,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抓手,相继建立了七项工作制度,使检察机关的群众工作路子越走越宽,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建立法律六进制度。经常性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园区、进军营活动,将活动的开展作为检察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载体,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帮助解决群众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难。2011年,区检察院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依法治市和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开展了带案下访、专项约访活动,全年检察长接访50次,在源头上化解矛盾,防止和减少涉检信访案件的发生,较好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未出现涉检赴省进京上访案件。坚持群众工作日制度。确定每月15日为机关群众工作日,积极组织干警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此举有效提高了全院干警群众意识,增强了为人民服务的理念,也有利于更好地解决群众的司法诉求,体现了检察工作的人民性。完善外部监督制度。每年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报告检察工作。采取座谈、走访、发函、列席区人民代表大会分团审议等形式,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并将人大代表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收集、整理,在工作中加以解决。实行网上检务公开和举报宣传制度。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宣传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性质和作用,增强检察机关工作透明度。坚持短信、密码、网络举报,认真开展举报宣传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等,重点宣传检察机关近年来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成效,提高群众参与惩治职务犯罪的积极性。建立积极稳妥地处理涉检信访案件、处置突发事件(情况)的化解矛盾纠纷制度。做好突发事件的预案工作,坚持将化解矛盾贯穿于检察工作始终。积极参与防汛抗灾、征迁维稳、爱心捐助等中心工作。确定了以检察工作站为纽带的服务群众的联系点制度。区检察院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相继在街道、社区、园区设立检察工作站,既便民、为民、利民,又畅通信访和案源渠道,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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