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注重完善机制,不断提升水平,确保新农合体系健康高效运行。上半年,全区新农合基金补偿支出8625.31万元,共受益347609人次,受益率69%,基本实现“小病早治”及“小病不出村”。
为切实做好新农合管理工作,近年来,我区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领导、卫生部门主管、相关部门配合、经办机构运作、医疗机构服务、农民群众参与的管理运行机制,实行基金封闭运行模式,逐步完善新农合基金管理机制。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了4次对定点村卫生室的监督检查和对民营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了一轮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口头反馈和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确保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收费,确保新农合基金的合理支出。完善新农合监督机制,规范合作医疗基金的预算、筹集、支付,确保新农合基金透明、公开、安全运行。继续执行一般诊疗费支付政策。参合人员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一般诊疗费,新农合基金支付统一确定为每人次8元;在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新农合基金支付统一确定为每人次5元。同时,进一步扩大受益程度,努力提高实际补偿率,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把新农合基金最大限度用在农民群众身上,使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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