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采取多项措施,着力强化民生工程后续管养工作,确保已建成民生工程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完善管养制度。根据省市要求,我区结合实际,先后出台了农村公路、小型水库、农村留守儿童之家、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农村沼气项目、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卫生民生工程项目管理养护办法等一系列后续管养制度,细化和完善了后续管养政策体系,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确立管养责任主体。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工程类项目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后续管护的责任主体,工程类项目主管部门为具体责任单位。落实管养资金。按照“政府主导、群众自主、市场调节”的原则,综合运用“一事一议”、单位自筹、市场化运营等多种途径筹措管护资金。推行以奖代补政策,增加各镇、街道加强民生工程后续管护积极性。加强养护考核。进一步修订完善了《贵池区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考核办法》,建立健全民生工程后期管护长效机制建设考核体系,加强对所有工程类项目后期养护情况考核,对每项民生工程的后续养护机制建立、经费保障、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量化计分,作为民生工程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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