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区参加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达50.23万余人,农民自筹参合资金2800多万元,参合率达99.5%,新农合制度呈现出农民参合率不断提高、区域统筹水平不断提高、补偿比例不断提高、受益率不断提高的“四提高”良好态势。
2012年我区新农合共补偿58.23万人次,基金支出14742.8万元,参合群众受益率117%,创我区实行新农合制度以来的历史最高水平。今年,我区新农合补偿率又将适当调整,参合群众的受益程度将再次提高。从2013年起,在卫生院、市二院、市中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90%、80%、80%,较上年提高了5%;普通门诊费用补偿不设起付线,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单次门诊费用补偿比例提高到60%,区级单次门诊费用补偿比例提高到50%,每户年补偿限额提高到人均60元(含一般诊疗费)。家庭成员可相互调剂使用。设定每日门诊补偿次数限额和次补偿限额,每日门诊补偿次数限额为2元/天,次补偿限额提高到25元/次(含一般诊疗费补偿额)。区外及区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普通门诊费用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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