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的第五批次受理编号WX202401072信访件梅村镇珍溪村张长发在水库养殖等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 <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池办明电〔2022〕75号)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反映贵池区梅村镇珍溪村胡村组村民张长发审批,擅自在荷花塘水库水面及陆地养鸡、养鸭、养猪,饲养动物的粪便不经任何的处理排放,其气味及水质严重影响周边及下游居民的空气质量和生活用水。
二、整改实施主体
贵池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1.督促养殖村民加强养殖畜禽的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做到粪污应收尽收。
2.加强日常巡查,维护山塘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目标任务
山塘水质可用于灌溉及周边环境整洁。
五、完成时限
2024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已督促养殖村民加强了养殖畜禽的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做到了粪污应收尽收;
2、已加强日常巡查,维护了山塘及周边环境安全。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4日,共5个工作日)向池州市农业农村局〔牵头验收(监管)市直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0566-2022063;
电子邮箱:cznyncjzhk@126.com。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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