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的第五批次受理编号WX202401070信访件清溪街道清溪村前进组种田大户种稻谷在拌剧毒农药时不做防护措施等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 <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池办明电〔2022〕75号)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贵池区清溪街道清溪村前进组种田大户种稻谷在拌剧毒农药时不做防护措施,导致其家中蛋鸭、鹅死亡,直接损失约8000元。
二、整改实施主体
贵池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1.督促种田大户在实施喷撒农药工作前后要及时告知附近居民。
2.引导种田大户喷洒农药要按照使用说明书科学、规范的进行。
四、目标任务
科学、规范喷洒农药。
五、完成时限
2024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种田大户已按要求在实施喷撒农药工作前后及时告知了附近居民;
2、已引导种田大户喷洒农药时按照使用说明书科学、规范的喷洒农药。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4日,共5个工作日)向池州市农业农村局〔牵头验收(监管)市直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0566-2023847;
电子邮箱:1518714522@qq.com。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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