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的第八批次受理编号LD202400792信访件梅龙街道池州丰林木业大气污染气味难闻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 <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池办明电〔2022〕75号)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贵池区梅龙镇池州丰林木业大气污染,气味难闻,影响观港小区,梅龙小学,江南中学。
二、整改实施主体
贵池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对安徽池州丰林木业有限公司废气和周边环境敏感点大气环境质量开展监测。
2.督促该公司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定期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控设备,保持正常运行。
3.督促该公司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监测数据及环境保护方面信息,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四、目标任务
污染防治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完成时限
2024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已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按季度对安徽池州丰林木业有限公司废气和周边环境敏感点大气环境质量开展监测,2024年前三季度监测数据符合环评要求;
2、该公司已进一步强化了精细化管理,定期对污染防治设施和24小时在线监测设备进行维护,保持其正常运行;
3、该公司已加大了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厂门大屏将监测数据及环境保护方面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开展企地共建活动,向周边群众解答丰林木业有关环保问题。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9日,共5个工作日)向池州市生态环境局〔牵头验收(监管)市直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0566-2026190;
电子邮箱:895386427@qq.com。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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