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的第二十批次受理编号WX202401385信访件池州恒鑫公司码头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 <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池办明电〔2022〕75号)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池州恒鑫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问题:1、码头吞吐量不能等于目前的承运量;2、码头出口量改造成这么大,要不要环评;3、雨水收集池前有闸阀外排,无法监控,随时外排污水;4、在成品堆场建鄂式破碎机、选矿球磨,有噪音和振动。
二、整改实施主体
贵池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对该公司码头运输量进行核实,督促该公司严格按照
2.加强巡查监管,督促该公司严格落水、噪音污染防治措施,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开展噪音监测。
四、目标任务
1.码头年货运吞吐量不超过核定通过能力。
2.按环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音达标排放。
五、完成时限
2024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已对该公司码头运输量进行了核实,该公司码头核定年通过能力271.9万吨,其中2023年吞吐量为148.3288万吨、2024年1-9月吞吐量为173.8880万吨,均未超过核定通过能力;
2、已加强巡查监管,督促该公司严格落实了大气、水污染防治措施,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开展厂界噪声监测,检测结果显示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9日,共5个工作日)向池州市交通运输局〔牵头验收(监管)市直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0566-2126863;
电子邮箱:czjtygk@163.com。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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