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的第八批次受理编号LD202400805信访件墩上街道十八索生态保护区内一小型养猪厂气味难闻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 <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池办明电〔2022〕75号)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贵池区墩上街道办事处毛坦村汪里组,十八索生态保护区内,一小型养猪厂,气味难闻,尤其夏天,很是扰民。
二、整改实施主体
贵池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对该养殖合作社退出区域生产管理经营用房进行拆除。
2.对集污池及化粪池等进行清理。
3.规范清理养殖产生的粪污,消除异味来源,清运粪污时避开群众出行时间,处置过程中要求同时喷洒除臭剂,减少异味散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四、目标任务
对该养殖合作社依法依规实施关闭,拆除养殖相关设施。
五、完成时限
2024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已依法依规关闭了振兴生态黑猪专业合作社,投入300余万元拆除管理及养殖用房约3000余平方;
2、已对集污池及化粪池等进行清理;
3、已规范清理养殖产生的粪污,消除了异味来源,清运粪污避开了群众出行时间,处置过程中喷洒了除臭剂,减少异味散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09日至2024年12月13日,共5个工作日)向池州市林业局〔牵头验收(监管)市直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0566-2828110;
电子邮箱:1020900242@qq.com。
2024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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