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的第四批次受理编号WX202401042信访件清溪街道白沙村党员许有军倾倒建筑垃圾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 <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池办明电〔2022〕75号)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清溪街道白沙村党员许有军,无视党纪国法,近期因旧房改造拆下来的砖石瓦块渣土等建筑垃圾,随意向本村许氏宗祠门口河道倾倒,造成河道大面积污染,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
二、整改实施主体
贵池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立即清理倾倒在河道内的土石。
四、目标任务
倾倒的土石清理完毕,河道恢复原状。
五、完成时限
2024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已及时清理倾倒在河道内的土石,河道已恢复原状。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03日至2024年12月09日,共5个工作日)向池州市城市管理局〔牵头验收(监管)市直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0566-2629723;
电子邮箱:275110375@qq.com。
2024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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