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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贵池区梅村镇长山村居民将生活垃圾倒入大新池塘水质发臭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02 09:17 来源: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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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的第三批次受理编号LD202400646信访件贵池区梅村镇长山村居民将生活垃圾倒入大新池塘水质发臭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 <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池办明电〔2022〕75号)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贵池区梅村镇长山村居民将生活垃圾倒入大新池塘,水质发臭,请求处理。

二、整改实施主体

贵池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1.立即组织人员对水面漂浮物进行打捞,按照规定处置。

2.在大新池塘周边竖立“禁止倾倒垃圾”警示牌。

3.加强对大新池塘周边巡查。

四、目标任务

池塘内无明显生活垃圾。

五、完成时限

2024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已及时组织了人员对水面漂浮物进行了打捞,并按照规定处置;

2、已在大新池塘周边竖立“禁止倾倒垃圾”警示牌;

3、已加强对大新池塘周边巡查。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03日至2024年12月09日,共5个工作日)向池州市城市管理局〔牵头验收(监管)市直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0566-2629723;

电子邮箱:275110375@qq.com。

 

2024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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