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波主持召开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尤兵、程菲菲、郭新泽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严贞,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候选人丁英理,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池州市贵池区关于2024年政府投资计划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池州市贵池区2024年政府投资计划调整方案的决议》;听取和审议了池州市贵池区关于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优秀代表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及“关注民生提建议 五级代表在行动”代表建议先进承办单位的决定,决定对全区11件优秀代表建议和9家先进承办单位予以表彰;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区人大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本次部分区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后,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83名。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吴波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了向宪法宣誓仪式。
吴波要求,与会人员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区委部署要求,深刻理解把握加快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着力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进一步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毫不放松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指示要求,切实找准人大履职的切入点、着力点,加强宪法法律实施,强化法治保障供给,不断增强监督实效,着力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持续提升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职人员名单
(2024年11月29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宋婷为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时间两年)。
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11月29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珺为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陈姗姗为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主任。
免去:
李珺的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主任职务。
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公告
(2024年11月29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284名,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时,实有代表279名。
近期,清溪街道第一选区补选张焕、池阳街道秀山社区选区补选裴钧、梅街镇第四选区补选彭四平、清风街道百荷园社区选区补选桂涛、清溪街道第四选区补选丁英理、秋江街道梅里选区选举周锋、涓桥镇第二选区补选彭文军、秋浦街道九华选区补选蔡松、清溪街道第五选区补选杨义海、梅龙街道第三选区补选施胜虎、牌楼镇第三选区补选王建军、梅村镇第七选区补选章晋霞、池阳街道秋江社区选区补选耿胜利、秋江街道普庆村选区补选陈亚平为区人大代表。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以上14名代表的选举符合法律规定,确认他们的代表资格有效。
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以来,盛敏虎、王玉平、杨洞庭、丁莉莉、胡士珍、吴岳胜、黄亮、刘小丽、陆云生、沈智敏等10名代表辞职被接受,其代表资格终止。
截至目前,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83名。
特此公告。
池州市贵池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表彰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优秀代表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及“关注民生提建议 五级代表在行动”代表建议先进承办单位的决定
(2024年11月29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2024年1月召开的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118件,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事原案改作建议处理的3件,共121件。按照《关于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提出及处理办法》规定,会后区人大常委会及时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至2024年9月底,全部建议在法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办理任务全面完成。同时,在“关注民生提建议 五级代表在行动”实施过程中,我区各级人大代表高度关注民生,围绕社情民意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办理。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提出和办理质量,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优秀代表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及“关注民生提建议 五级代表在行动”代表建议先进承办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具体名单如下:
一、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优秀代表建议
1、第一代表团潘莫霞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农村建筑垃圾处置的建议》
2、第二代表团陈世亮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学生品行教育、培养崇德尚善思维的建议》
3、第三代表团吴彭武代表提出的《关于城乡公交班线的建议》
4、第四代表团何宗文代表提出的《关于优化看病挂号减轻群众负担的建议》
5、第五代表团唐香梅代表提出的《关于盘活城乡闲置资产发展康养产业的建议》
6、第五代表团洪德万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业主组织管理的建议》
7、第六代表团王小凤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主城区犬类管理的建议》
8、第六代表团朱来源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城市拾荒人员加强跟踪调查服务的建议》
9、第七代表团闻伟丽代表提出的《关于统筹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10、第七代表团黄世平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居民小区电梯安全管理的建议》
11、第八代表团江云龙代表提出的《关于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建议》
二、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先进承办单位
区交通运输局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区教育体育局 区人民法院 区民政局
三、“关注民生提建议 五级代表在行动”代表建议先进承办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区城市管理局 区水利局
关于批准池州市贵池区2024年政府投资
计划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4年11月29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池州市贵池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发改委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池州市贵池区关于2024年政府投资计划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了池州市贵池区2024年政府投资计划调整方案草案。会议同意区十七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池州市贵池区2024年政府投资计划调整方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