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池州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实施动员部署,依法严格强化全区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6月9日,全区学习贯彻《池州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培训会议召开。区委副书记、梅龙街道党工委书记潘良能出席会议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新泽、副区长何金华出席会议。各镇街、区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条例》是促进乡村振兴、乡村治理及美丽乡村建设的规范性法规,是依法整治建房乱象、保护耕地、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有效途径,也是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实践。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落实《条例》的重要意义,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并把该项工作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重点工作来抓;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应急广播、宣传标语、宣传手册及微信工作群进行广泛宣传,不断营造浓厚氛围,真正将《条例》的实施层层传导到位、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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