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源矿评报字[2021]第123号
评估机构:湖北天地源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委托人:池州市贵池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评估对象:池州市广基矿业有限公司周冲石灰石矿(闭坑)采矿权
评估目的:依据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池州市广
基矿业有限公司周冲石灰石矿的决定》(贵政秘〔2020〕149号),当地政府将池州市广基矿业有限公司周冲石灰石矿纳入关闭计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需了解该矿山闭坑时剩余资源储量出让收益。依据相关规定,需对“池州市广基矿业有限公司周冲石灰石矿(闭坑)采矿权”出让收益进行评估。本次评估即为实现上述目的而为委托人确定该采矿权出让收益提供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21年7月31日
评估日期: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9月28日
评估方法:折现现金流量法
主要评估参数:依据《闭坑地质报告》,评审基准日2021年1月31日,采矿权范围内,累计查明资源量1109.57万吨,累计消耗探明资源量612.26万吨,剩余控制资源量497.31万吨;资源量可信度系数1.0,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497.31万吨;设计损失量22.19万吨,采矿回采率97%,评估利用的可采储量460.87万吨;矿石贫化率0%,生产规模30万吨/年,矿山理论服务年限15.36年,评估计算年限15.36年;产品方案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碎石,综合平均不含税销售价格48.67元/吨;固定资产投资2087.18万元,单位总成本费用32.30元/吨,单位经营成本28.41元/吨;折现率8%。
评估结果:本评估机构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及市场情况的基础上,依据科学的评估程序,选取合理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估算,确定池州市广基矿业有限公司周冲石灰石矿(闭坑)采矿权所有资源量出让收益评估值为1608.05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陆佰零捌万零伍佰元整。其中:已缴纳价款剩余资源量354.44万吨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值为1146.08万元;未缴纳价款剩余资源量142.87万吨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值461.97万元。单位保有资源储量出让收益评估值为3.23元/吨。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评估结果公开的,自公开之日起有效期一年;评估结果不公开的,自评估基准日起有效期一年。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而作。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据法律须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重要提示:
本次评估,作为判定有偿处置资源储量依据的《采矿权出让合同》(2014年5月16日)和《池州市江南华宇矿业有限公司周冲石灰石矿采矿权评估报告》(天地源矿评报字[2012]第250号)存在一定差异:
评估报告提供的采矿权价值参考意见是:本次评估动用的保有资源储量为966.70万吨,动用的可采储量为900.00万吨,矿山生产规模为30.00万吨/年,评估计算服务年限为30.00年,建筑用石灰岩石子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8.00元/吨,折现率为8%,采矿权评估价值704.71万元。即704.71万元对应的保有资源量为966.70万吨。采矿权出让后,矿山累计消耗资源量612.26万吨,则已缴纳价款剩余资源量为354.44万吨(966.70-612.26);矿山闭坑时剩余资源量497.31万吨,未缴纳价款剩余资源量为142.87万吨(497.31-354.44)。
《采矿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是:第三条,本合同项下出让给受让人的矿产资源位于贵池区牌楼镇穿山村,矿区范围拐点坐标4个,矿区面积*平方公里,开采深度*米至*米,出让的资源储量为122b+333类矿石量1101.93万吨;第五条,本合同项下出让矿山的服务年限为34.19年(至2049年1月,含基建期),矿山生产规模为30万吨/年;第六条,本合同项下出让采矿权价款人民币柒佰零肆万柒仟壹佰元(小写704.71万元)。
上述评估报告为委托人提供了采矿权价值参考意见,评估机构与评估人员未参与亦不知晓采矿权出让合同条款的制定过程,对于已缴纳价款资源量的确定只能依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及价款评估报告确定。本次评估,根据《池州市江南华宇矿业有限公司周冲石灰石矿采矿权评估报告》(天地源矿评报字[2012]第250号),确定已缴纳价款的资源量为966.70万吨,已缴纳价款剩余资源量为354.44万吨,未缴纳价款剩余资源量142.87万吨。
法定代表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报告复核人(签名):
湖北天地源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0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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