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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 证 会 公 告

发布时间:2021-07-31 09:41 来源:贵池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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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自然资听公告[2021]7号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规定,我局依法决定对行政处罚认定池州市贵池区大唐矿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至2020年12月在地质环境治理过程中,未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施工,扩大开采规模,存在越界开采违法行为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申请人

池州市贵池区大唐矿业有限公司

二、听证会时间

2021年8月10日上午9时

三、听证会地点

池州市贵池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会议室(池州市秋浦西路18号)

四、权利与义务

听证参加人在听证会上有下列权利:

1)有要求或放弃听证的权利;

2)有权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申请回避;

3)有权对案件涉及的事实、适用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情况进行陈述和申辩;

4)有权对案件调查人员提出的证据进行质证并提出新的证据;

5)有核对听证笔录的权利。


听证参加人在听证会上有下列义务:

1)依法听证;

2)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和回答听证主持人、听证员的提问;

3)遵守听证会场的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指挥。

五、其他事项

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经审查后进入听证会会场。


特此公告

 


2021年7月31日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66-2816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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