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文明委公布了关于表彰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及新一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的决定,贵池区一村镇、一单位一学校上榜。
我区乌沙镇灯塔村被授予第六届全国文明村镇称号,杏花村街道杏花村社区被授予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城西小学被授予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称号。据了解,经过严格规范评选,中央文明委决定授予42个地级以上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称号、12个直辖市城区全国文明城区称号、79个县和县级市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称号、1973个村镇全国文明村镇称号、2884个单位全国文明单位称号、499户家庭全国文明家庭称号、641所学校全国文明校园称号、30个城市(区)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区)称号、199个单位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以及199人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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