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池州市贵池区横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勘查
项目编号:CZG32020242-A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5月25日
开标日期:2020年06月17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安徽总队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安徽总队
中标金额:12000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
张五九
徐成林
佟岩
招标人名称: 池州市贵池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池州市贵池区秋浦西路18号
联系人:石工
联系方式:18356677797
招标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池州市华府骏苑2#楼703室
项目负责人:陈工
联系电话:0566-2020665
收费标准: 1、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皖价服(2011)70号文规定的标准向中标人收取
收费金额:1.66万元
公告期限:2020年06月17日至2020年06月18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或者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池州市华府骏苑 2#楼 703 室,联系电话:13045534195。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同级财政部门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第二名: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11地质队第三名:华东冶金地质勘查研究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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