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净化池州高新区西区前江产业园区空气质量,进一步加强池州高新区西区前江产业园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池州高新区前江产业园实际,对1吨(含)以上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重中型以上货车以及危险品运输车等五类车辆在前江产业园区的禁行区域进行了划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
禁止1吨(含)以上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重中型以上货车以及危险品运输车等五类车辆通行区域:宝赛大道(S321至前江大道路段);兴丰路( 前江大道至宝赛大道路段);临江路: (金川路至金源路路段)。
二、办理通行证
因园区建设、生产运输需要进入园区禁行区域的货运车辆,应提前到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牛头山中队办理电子通行证(办理时间:8:00-18:00),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并按规定悬挂号牌、喷涂放大牌号,保持车身整洁,运输液体、散装货物的要进行密封、包扎、覆盖,不得遗洒、飘散。
三、 处罚标准
请广大驾驶人注意观察交通标志,对未办理通行证进入禁行区域的,由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本公告自2020年6月24日施行。
特此公告
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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