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 池州市贵池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池州市贵池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 2026-01-14 10:00
[字体:]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贵池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贵池区秋浦西路18号老区委大院二楼,邮编:247000,电话:0566-2816907,传真:0566-281691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池州市贵池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统一部署,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5年度,我局以坚持保护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为主线,主动公开部门工作动态。我局信息公开网站共发布部门文件、行政权力运行、政策解读等各类信息 1160余条,基本实现涉及领域全覆盖。其中重大建设项目信息61条、财务信息10条、确权登记信息247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信息40条、国土空间编制信息21条、用地审批信息46条、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信息93条、规划许可信息46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局新收依申请公开26件,上年结转1件,办结27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办结率100%。其中,予以公开6 件,部分公开6件,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13件,不予处理0件,其他处理1件。我局涉及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4件、行政诉讼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强化信息公开发布审核,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规范平台信息发布流程,由专人负责发布,重点从表述规范性、信息准确性等方面加强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和精准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宣传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

1.加强领导。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明确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完善局政务公开三级联络人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衔接。

2.网站安全情况。定期开展自检自查,安排专人常态巡网,及时解决错敏字、内容差错等问题,确保信息公开标准、及时、准确。全年未发生信息发布不当引起舆情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

0

0

0

0

1

2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1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

0

0

0

0

0

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6

0

0

0

0

1

2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0

0

1

4

0

0

0

1

0

1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依申请公开量日益增多,由于人员力量,政府信息依申请办理流程规范等问题,政府信息依申请办理质效仍需提高。

2.工作人员主动公开意识不强,部分老旧过期信息未及时更新、删除,导致群众无法准确获取所需信息。

(二)改进情况

1、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政务政务公开意识,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2、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积极收集、整理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各栏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