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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5-12-1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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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5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贵池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联系(地址:秋浦西路18号,电话:0566-2023312,邮箱:531415183@qq.com,邮编:247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5年,我单位严格遵循区委、区政府对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并按照相关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很好完成了政务公开的各项任务。具体有全年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6条,其中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25条,政策解读类信息1条,项目征收管理13条,准确公开2025年部门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实事求是公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在关于搬迁项目政策解读暨安置结算中,围绕重点领域,现场进行适时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中心新收依申请公开1件,已规范答复并通过邮寄形式将答复内容告知于申请人,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压实层级责任,细化落实举措。聚焦房屋征收核心业务,精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与边界,坚持“应公开尽公开、不该公开坚决不公开”原则,建立 “专人初审、科室复审、中心终审”三级审核流程,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全程可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平台功能布局,提升公开实效结合房屋征收工作专业性、民生性特点,拓宽线上线下公开渠道,线上依托政务公开网优化检索字检,线下在征收现场设立公示专,实现重点信息“线上可查、线下可见”,让公开更具针对性、便捷性。做到公开阳光,透明有度。

(五)监督保障。强化政务公开信息日常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按照上级要求持续完善信息公开方式方法,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明确各岗位责任划分,对未依法履行政务公开职能的行为加大问责力度,2025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

(一)存在问题

公开信息不及时。公开的信息达不到群众的期望,未能满足部分群众充分获取信息的需求。

(二)改进情况

梳理政务公开目录,聚焦征收安置重点领域,明确信息公开时限。丰富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方式,强化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及时准确,充分满足群众信息获取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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