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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1-1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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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5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贵池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联系(地址:秋浦西路18号,电话:0566-2023312,邮箱:531415183@qq.com邮编:247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5年,我中心严格遵循区委、区政府对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并按照相关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很好地完成了政务公开的各项任务。具体有全年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6条,其中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25条,政策解读类信息1条,项目征收管理类13条,准确公开2025年部门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实事求是公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在关于搬迁项目政策解读暨安置结算中,围绕重点领域,现场进行适时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中心新收依申请公开1件,已规范答复并通过邮寄形式将答复内容告知于申请人,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压实层级责任,细化落实举措。聚焦房屋征收核心业务,精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与边界,坚持应公开尽公开、不该公开坚决不公开原则,建立 专人初审、科室复审、中心终审三级审核流程,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全程可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平台功能布局,提升公开实效,结合房屋征收工作专业性、民生性特点,拓宽线上线下公开渠道,线上依托政务公开网优化检索字检,线下在征收现场设立公示专栏,实现重点信息线上可查、线下可见,让公开更具针对性、便捷性。做到公开阳光,透明有度。

(五)监督保障。强化政务公开信息日常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按照上级要求持续完善信息公开方式方法,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明确各岗位责任划分,对未依法履行政务公开职能的行为加大问责力度,2025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

(一)存在问题

公开信息不及时。公开的信息达不到群众的期望,未能满足部分群众充分获取信息的需求。

(二)改进情况

梳理政务公开目录,聚焦征收安置重点领域,明确信息公开时限。丰富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方式,强化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及时准确,充分满足群众信息获取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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