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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清溪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清溪街道 发布时间: 2024-01-18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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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3年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贵池区清溪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池州市长江南路顺达玫瑰园17号楼,电话及传真0566-2719018,邮编:2471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清溪街道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认真指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政策公开,优化解读服务,提升工作质效,顺利完成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

 按照《条例》要求,我街道认真对政府产生的信息进行收集,及时发布日常工作进展。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多渠道、多形式公开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财政资金方面的相关政策及举措,持续维进民生惠民信息公开。2023年,清溪街道在贵池区政府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3条。其中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类7条,财政资金类30条,公共资源交易17条,社会保障类34条,回应关切类15条等。

2、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街道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我街道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强化政府信息管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严把信息公开质量关,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对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方面进行严格排查,坚持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再及时进行网上公开。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调整更新栏目目录,做到目录分类、主题导航准确,方便公众查询。畅通政务公开服务渠道,完善街道及社区两级政府信息查阅点建设。

5、监督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压实工作责任。安排一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强化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规范信息发布工作机制,明确三审三核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2023年我街道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结果良好。对照测评指标和失分原因,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并在工作过程中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街道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3年我街道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清溪街道致力于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解读数量较少、质量不高;二是部门、社区对政(村)务公开工作的开展缺乏持续性,公开的力度也不够大,进展不快,未能达到要求。

  今后,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打造阳光廉洁的服务型政府:一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坚持“解读是常态、不解读是例外,发布与解读同步”原则,落实解读机制,创新解读传播形式,做到应解读、尽解读。二是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等方面业务培训,提高主动公开内容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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