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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卫健委 发布时间: 2024-01-23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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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3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如有疑问,请与贵池区卫健委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殷汇大道卫生服务区,联系方式:05662023022,邮政编码:247000,邮箱:344953601@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委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从医疗卫生健康实际工作出发,认真贯彻落实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工作机制,稳步推进卫生健康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成效。

(一)主动公开。2023年,我委主动公开发布信息1178条,内容主要是医疗卫生机构等重点领域395条、财政资金152条、招标采购88条、行政权力运行160条等政府信息。持续提升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能力,分类分层集中公开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扎实开展卫生健康重点领域专项提升行动,完成重点公开事项目录建设和信息发布工作。全面梳理调整卫生健康领域目录,及时发布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公共卫生、优化生育等各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度我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息,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保密审核工作,建立健全信息收集整理和审核发布制度,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在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过程中,全面清理原有栏目存在的无效无关、不规范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分别设置健康口腔行动”“安心托幼行动” “新冠疫情防控等栏目,加强相关政策举措、工作开展和工作成果信息公开。 强化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集中分类公开全区医疗卫生机构信息,扎实开展医院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以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为重点,加强医院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通过线上检查测评, 推进全区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优化公开目录,对重点领域事项公开目录进行调整优化,推动卫生健康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五)监督保障根据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实时跟进推动,关注社会评议。委领导高度重视,每季度组织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和工作效能,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加强督查调度,及时整改问题。2023年我委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部分单位人员变动大,业务不够熟悉;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还不够规范;重点领域事项目录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我委将按照省、市政务工作要求和统一部署,加快补齐人员业务不够熟悉、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短板,以问题为导向,推动卫生健康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根据《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安徽省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等文件要求,设置“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专栏,市二院,中医院,疾控中心三家在池州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建立信息公开专栏,全面公开基本信息,为群众提供更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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