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 2020 年贵池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贵池区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高新区联系(地址:池州市通港路89号,邮编:247000,电话:0566-2419865,传真:0566-2419865)。
一、总体情况
2020 年池州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和关心指导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公开理念,扎实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0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 号)、《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0 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池政办秘 2020〕70 号)以及《贵池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创新方式、扎实推进,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
对照《安徽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全面梳理园区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向社会全面公开园区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单位领导、办事指南、内设机构及其承办服务事项等。推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机制,扩大公众参与,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本年度印发的《池州高新区改革创新发展任务清单》等文件,征求意见稿起草后,均通过OA发函至相关部门的方式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并将意见反馈及采纳情况在网上公开。
2.围绕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强政策发布解读。
明确以园区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等,均及时进行解读。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原则。重点对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等7个方面进行深入解读。2020年,共发布解读材料3条。网站访问点击量达到419次。
3. 围绕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根据区政务公开办文件要求,结合实际,依据区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平台,认真梳理和编制园区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设置,并按目录公开信息。全年共发布信息165条,网站访问点击量达到16120余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池州高新区分别在办公地点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开通了门户网站的网络申请渠道,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电话等方式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0年,园区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政务信息管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考核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务主动公开制度》、《政务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方面的制度,建立健全园区政务公开工作体系,逐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系统化和标准化。二是确保信息安全。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工作原则;做好入侵防护、漏洞扫描、等技术防范。
(四)监督保障。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园区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协调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 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7 | 162.32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园区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覆盖内容还不够全面,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上还需进一步细化。二是政策解读能力不够,缺乏完善健全的重要政策解读机构。
2021年,我园区将在以下方面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一是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建立健全园区政务公开工作体系,逐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目录公开各类信息,使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强化培训,提高政策解读水平。为加强提高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水平,组织相关局室政策解读人员对政策解读背景依据、目的意义,以及文件内容的重点、重要关键词的诠释、理解的难点和落实的措施要求等方面进行了指导。目的是要政策解读人员懂得怎样解读,怎样抓住重点、怎样通俗易懂,让公众一看就清楚、明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池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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