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池政公办函〔2020〕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贵池区牌楼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贵池区牌楼镇人民政府,邮编:247000,电话:0566-3390030)。
一、总体情况
牌楼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情况,重点公开了机构设置、农村工作政策、资金管理和使用以及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等方面内容共227条。根据我镇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主动公开情况。牌楼镇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结合工作围绕决策、执行和结果、管理和服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监督保障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27条。 基本实现农村领域全覆盖。
1.《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机构简介、政府领导、机构设置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机构设置类信息3条,其中机构简介1条、领导简介1条、基层站所1条,包含了机构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以及领导姓名、职务、分管工作等信息。
2.《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划计划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类信息1条。
3.《条例》第二十条第(四)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信息0条。
4.《条例》第二十条第(七)项: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2019年部门预算、2018年部门决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等财政资金信息4条以及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信息53条。
5.《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一)项: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精准脱贫类信息3条,教育信息4条,基本医疗卫生类信息3条,社会保障类信息32条,包括农村低保、残疾人生活补助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促进就业类信息6条。
6.《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二)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加大公共事件应急公开力度,公开应急预案1条,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1条。
7《条例》第二十条第(十四)项: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公开情况。
公开2019年度贵池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等信息6条。
8.《条例》第二十一条:乡(镇)人民政府还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的其他方面信息。
本年度公开农业农村政策类信息3条、土地征收类信息2条、筹资筹劳1条,社会救助类2条、生态环境3条、美丽乡村3条、土地利用1条、农村危房改造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牌楼镇通过开通门户网站的网络申请渠道,受理公众通过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由于我镇2019年未收到公开申请,故此栏目暂无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明确工作机构,确立由本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各科室密切配合、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政务信息日常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三是加强信息化手段在政务信息管理领域的运用,运用新技术手段不断降低政务信息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以政务信息管理的现代化,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现代化。
(四)公开平台建设。一是规范公开标准。依据《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结合我镇工作职能,围绕决策、执行和结果、管理和服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监督保障主动等领域,逐项梳理完善了本机关主动公开目录。二是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充分利用中安在线、中国乡镇网等新时代网络媒体,积极主动向广大群众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一是压实主体责任,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工作常态化推进。二是加强《条例》学习宣传贯彻。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完善本级机关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栏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5 | 0 | 0 |
行政强制 | 2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258.109268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2019年,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问题与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还不够全面;二是公开内容涵盖不够全面,不够及时,个别动态性的内容没有及时更新。
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公开力度。通过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全面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重点加强对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共服务信息、重大公共政策决策等信息的公开工作,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提高政府的公信力;二是完善管理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绩效考核的内容,完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建立考核、评议、监督等长效管理机制,提高责任意识和工作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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