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池区马衙街道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十月
目 录
前 言................................................... - 1 -
(一)工作背景................................................ - 1 -
(二)工作依据................................................ - 1 -
一、自然与经济社会情况................................... - 3 -
(一)区域概况................................................ - 3 -
(二)土地利用现状............................................ - 4 -
二、规划实施情况........................................ - 5 -
(一)耕地保有量实现情况...................................... - 6 -
(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实现情况................................ - 6 -
(三)建设用地实施情况........................................ - 6 -
(四)林业等生态用地变化情况.................................. - 7 -
三、规划调整完善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 7 -
(一)规划调整完善指导思想.................................... - 7 -
(二)规划调整完善原则........................................ - 8 -
四、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情况........................... - 8 -
(一)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情况................................ - 8 -
(二)农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 9 -
(三)建设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 11 -
(四)其他用地布局调整优化情况............................... - 11 -
五、“三线”划定情况.................................... - 12 -
(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情况........................... - 12 -
(二)城市开发边界划定情况................................... - 14 -
六、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的可行性分析........................ - 14 -
(一)规划调整完善对规划目标影响分析......................... - 14 -
(二)规划调整完善对土地利用布局变化影响分析................. - 15 -
(三)规划调整完善环境影响分析............................... - 16 -
(四)规划调整完善对经济发展影响分析......................... - 16 -
七、加强规划实施管理的保障措施.......................... - 18 -
(一)健全规划实施的法律制度................................. - 18 -
(二)强化规划实施的行政措施................................. - 18 -
(三)发挥规划实施的经济手段................................. - 19 -
(四)完善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制度............................. - 20 -
附表:..................................................... 22
表1 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调整表..................................... 22
表2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23
表3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变化情况表................................. 24
表4 耕地面积规划平衡表......................................... 25
表5 “三线”划定面积统计表..................................... 26
表6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27
《贵池区马衙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于2012年9月经池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规划》实施以来,对加强马衙街道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和生态环境用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受规划编制时发展思路的前瞻性制约,部分区域规划用地布局与现时发展需求不相适应,且《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建设用地等主要指标规模未与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有效结合。
为更好地保障“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确保我乡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提高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迫切需要对《规划》进行调整完善。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2、政策文件
(1)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
(2)《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67号);
(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
(4)《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前期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5〕312号);
(5)《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抓紧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6〕125号)。
3、技术规范
(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
(2)《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5-2010);
(3)《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2-2009);
(4)《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8-2010);
(5)《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TD/T1032-2011)。
4、相关规划
(1)《贵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
(2)《贵池区“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
(3)《贵池区马衙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4)《贵池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5)《贵池区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
(6)其他相关规划。
5、基础数据
(1)贵池区2014年土地变更调查成果资料;
(2)贵池区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
6、调整范围
规划范围为马衙街道行政辖区范围内全部土地,规划调整期间,行政辖区范围发生了改变,将原马衙街道行政辖区内的新湖社区、祠堂村、双岭村、新龙村、观前社区、园林社区、观前镇集体划入梅龙街道辖区范围内。调整后的马衙街道的土地总面积为11409.22公顷。
1、地理位置
马衙位于著名佛教圣地九华山以西20公里,坐拥平天湖旅游度假区和九华天池旅游风景区。境内318国道、沿江高速、宁宜城际铁路、机场迎宾大道、城市东外环路穿境而过。距九华山机场、池州火车站、沪渝高速九华山和杏花村出入口均不足10公里。
2、自然情况
马衙有山有水,山清水秀。太朴山是马衙境内的最高山峰,海拔734米,山上有池州电视台发射塔,公路直通山顶。马衙河、九华河等大小河流遍布全处,太朴山下的马衙、四岭水库总库容达870万立方米,灌溉面积13000亩,建有三座梯级水电站,年发电量超过200万度,水库两岸青山相对,大坝横空而降,库内碧水万顷,山光水色,相映生辉,被列为省级自然风景名胜区。马衙是个鱼米之乡,肥沃的土地孕育了一代又一代的马衙人。马衙生产的粮食产品品质与众不同,米质细腻清香,平均年产达4万吨。马衙丰收圩是马衙水产品的重要产地,主要养殖青鱼、青虾、螃蟹、鳜鱼等。马衙盛产棉、油、果、药、茶、蚕等多种农副产品和杉木、毛竹等林产品。境内还盛产锰、铁等金属矿及花岗岩、石灰石等非金属矿。
3、社会经济
马衙物产丰富,资源众多。马衙是个鱼米之乡,肥沃的土地养育了一代又一代的马衙人。马衙生产的粮食品质与苎麻基地众不同,米质细腻清香,平均年产达35000吨。马衙丰收圩是马衙水产品的重要产地,主要养殖银鲫、青鱼、青虾、螃蟹、鳜鱼等。马衙盛产棉、油、果、药、茶、蚕等多种农副产品和杉木、毛竹等林产品。苎麻量多质优,是贵池区苎麻基地,栽植面积达8000亩。黄砂是这里的主要地下资源,九华河内的黄砂属国家二级优质砂,久负盛名,每年有大量黄砂运往外地。境内还盛产锰、铁等金属矿及花岗岩、石灰石等非金属矿。
马衙街道规划基期及截至2014年底土地利用现状情况详见下表:
表1 马衙街道土地利用现状结构表
单位:公顷
地 类 | 规划基期 | 2014年现状 | |||
面积 | 占总面积(%) | 面积 | 占总面积(%) | ||
农用地 | 合计 | 14680.64 | 84.03% | 9377.37 | 82.19% |
耕地 | 4912.47 | 28.12% | 2607.34 | 22.85% | |
园地 | 9.81 | 0.06% | 1.02 | 0.01% | |
林地 | 8378.60 | 47.96% | 6023.04 | 52.79% | |
牧草地 | 0.00 | 0.00% | 0.00 | 0.00% | |
其他农用地 | 1379.76 | 7.90% | 745.97 | 6.54% | |
建设用地 | 合计 | 1990.11 | 11.39% | 1475.79 | 12.94% |
城乡建设用地 | 1218.94 | 6.98% | 974.64 | 8.54% | |
城镇工矿用地 | 313.48 | 1.79% | 403.03 | 3.53% | |
农村居民点用地 | 905.46 | 5.18% | 571.61 | 5.01% | |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 771.17 | 4.41% | 501.15 | 4.39% | |
其他土地 | 合计 | 800.55 | 4.58% | 556.06 | 4.87% |
水域 | 759.77 | 4.35% | 542.16 | 4.75% | |
自然保留地 | 40.78 | 0.23% | 13.90 | 0.12% | |
总面积 | 17471.30 | 100.00% | 11409.22 | 100.00% |
截至2014年底,土地利用现状与规划目标对比情况详见下表:
表2 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与规划目标对比表
单位:公顷
指 标 | 2014年现状 | 调整前2020年目标 | 2014现状-调整前2020年目标 |
耕地保有量 | 2607.34 | 3254.29 | -646.95 |
基本农田面积 | 2544.36 | 2362.25 | 182.11 |
园地面积 | 1.02 | 9.81 | -8.79 |
林地面积 | 6023.04 | 8265.22 | -2242.18 |
牧草地面积 | 0.00 | 0.00 | 0.00 |
建设用地总规模 | 1475.79 | 2876.81 | -1401.02 |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 974.64 | 1592.85 | -618.21 |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 403.03 | 436.08 | -33.05 |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 | 501.15 | 1283.96 | -782.81 |
2014年底马衙街道实有耕地面积2607.34公顷,比规划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3254.29公顷少646.95公顷。主要原因是规划期间马衙街道的行政总面积减少了6062.08公顷,将原马衙街道行政辖区内的新湖社区、祠堂村、双岭村、新龙村、观前社区、园林社区、观前镇集体划入梅龙街道辖区范围内。
2014年底马衙街道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544.36公顷,完成了规划至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目标2362.25公顷,规划实施期间,马衙街道严格限制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保护这一重要任务在规划实施期间中得到了很好的执行,保护成效明显。
1、建设用地总规模实施情况
规划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目标为2876.81公顷,采用线性插值法计算出2014年阶段目标为2522.13公顷。2014年底马衙街道建设用地总规模1475.79公顷,未超出阶段目标。
2、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实施情况
规划至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目标为1592.85公顷,采用线性插值法计算出2014年阶段目标为1443.29公顷。2014年底马衙街道城乡建设用地规模974.64公顷,未超出阶段目标。
3、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实施情况
规划至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目标为436.08公顷,采用线性插值法计算出2014年阶段目标为387.04公顷。2014年底马衙街道城镇工矿用地规模403.03公顷,超出阶段目标15.99公顷。
规划基期年马衙街道林地面积8378.60公顷,2014年底马衙街道林地面积6023.04公顷,较规划基期年减少2355.56公顷。
规划基期年马衙街道水域面积759.77公顷,2014年底马衙街道水域面积542.16公顷,较规划基期年减少217.61公顷。
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进一步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全面落实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以第二次土地调连续更新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为“底数”,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上而下逐级控制的约束性指标和总体布局为“底盘”,以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为“底线”,做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等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促进“多规合一”,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
1、保持稳定、适度调整
坚持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总体安排不变,适度调整主要指标和用地布局。
2、坚守职责、保障发展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应保尽保,数量质量并重。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优化结构布局。充分发挥土地承载功能,通过调整结构和优化布局,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3、上下结合、统筹兼顾
注重与上级规划的衔接,统筹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需求与可能,合理安排土地利用,兼顾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4、充分衔接、深度融合
充分结合“三线”划定、“多规合一”、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土地整治规划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协调衔接,强化深度融合,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规划方案。
马衙街道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情况详见下表:
表3 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调整表
单位:公顷
指 标 | 调整前2020年目标 | 调整后2020年目标 | 调整后- |
耕地保有量 | 3254.29 | 2438.25 | -816.04 |
基本农田面积 | 2362.25 | 1918.80 | -443.45 |
园地面积 | 9.81 | 0.94 | -8.87 |
林地面积 | 8265.22 | 5914.91 | -2350.31 |
牧草地面积 | 0.00 | 0.00 | 0.00 |
建设用地总规模 | 2876.81 | 1717.38 | -1159.43 |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 1592.85 | 1139.85 | -453.00 |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 436.08 | 636.82 | 200.74 |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 | 1283.96 | 577.53 | -706.43 |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 886.70 | 626.17 | -260.53 |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 773.32 | 469.77 | -303.55 |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 565.27 | 209.99 | -355.28 |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 | 744.67 | 106.89 | -637.78 |
1、耕地利用布局调整情况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按照“应保尽保、量质并重”原则,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连续更新到2014年的现状规模为基础,以上级下达耕地保有量为目标,充分考虑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及其他因素减少耕地,适度调整规划期末的耕地布局。
2014年马衙街道实有耕地面积2607.34公顷,占马衙街道土地总面积的22.85%。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治新增耕地面积106.89公顷,规划建设占用及其他因素减少耕地面积209.99公顷,规划调整后至2020年,马衙街道耕地面积不低于2438.25公顷,占马衙街道土地总面积的21.37%,较原规划耕地保有量目标3254.29公顷减少了816.04公顷。
2、基本农田布局调整情况
以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目标,以原规划基本农田布局为基础,按照基本农田数量和布局基本稳定、优质耕地优先保护的原则,结合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对马衙街道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进行调整。
2014年马衙街道基本农田面积2544.36公顷,平均质量等别8等。结合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规划调整后至2020年,马衙街道基本农田面积1918.80公顷,平均质量等别8等,较原规划基本农田面积2362.25公顷减少了443.45公顷。
3、园林、林地、牧草地利用布局调整情况
2014年马衙街道园地面积1.02公顷,占马衙街道土地总面积的0.01%。规划调整后至2020年,马衙街道园地面积0.94公顷,占马衙街道土地总面积的0.01%,较原规划目标9.81公顷减少了8.87公顷。
2014年马衙街道林地面积6023.04公顷,占马衙街道土地总面积的52.79%。规划调整后至2020年,马衙街道林地面积5914.91公顷,占马衙街道土地总面积的51.84%,较原规划目标8265.22公顷减少2350.31公顷。
2014年马衙街道牧草地面积0公顷,牧草地布局维持2014年现状不做调整。
2014年马衙街道建设用地总规模1475.79公顷,占马衙街道土地总面积的12.94%。规划调整后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717.38公顷以内,占马衙街道土地总面积的15.05%,较原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目标2876.81公顷减少1159.43公顷。
1、城乡建设用地布局调整情况
城乡建设用地布局调整在规模不突破上级下达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美丽乡村建设、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校项目用地需求。同时本着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将废弃农村居民点和工矿用地纳入土地整治范围。
2014年马衙街道城乡建设用地规模974.64公顷,占马衙街道土地总面积的8.54%。规划调整后至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139.85公顷以内,占马衙街道土地总面积的9.99%,较原规划城乡建设用地控制目标1592.85公顷减少了453.00公顷。
2、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布局调整情况
2014年马衙街道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501.15公顷,占马衙街道土地总面积的4.39%。规划调整后至202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577.53公顷,占马衙街道土地总面积的5.06%,较原规划规模1283.96公顷减少了706.43公顷。
规划调整前,马衙街道划定有条件建设区1865.89公顷,规划调整后,划定有条件建设区217.54公顷。
规划调整前马衙街道划定禁止建设区28.35公顷,规划调整后,划定定禁止建设181.81公顷。
1、划定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规范划定
按照县级下达的目标任务,以已有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成果、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为基础,结合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成果,综合利用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和耕地地力评价成果,严格按照基本农田布局调整的有关规定,规范有序开展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2)坚持统筹规划、协调推进
与贵池区城镇周边和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充分衔接,同步推进,严格落实县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
(3)坚持保护优先、优化布局
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应保尽保、量质并重的要求,优先确定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把城市周边“围住”、把公路沿线“包住”,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优先保留规划基本农田中的高等级耕地、集中连片耕地。杜绝基本农田“保远不保近、保劣不保优”等问题,严禁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之机擅自调整基本农田布局。
(4)坚持优进劣出、提升质量
优先保留原有基本农田中的高等级耕地,集中连片耕地;将质量低下耕地按照质量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调出,提升耕地质量,保证农业生产环境安全。确保划定的基本农田的数量充足、土壤肥沃、设施配套完善、生态环境良好。
(5)坚持特殊保护、管住管好。
加强和完善对永久基本农田管控性、建设性和激励约束性保护政策,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强化全面监测监管。建立健全“划、建、管、护”长效机制。
2、划定依据
(1)2016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2016年国务院);
(2)《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57号);
(3)《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
(4)《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
(5)《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5〕1648号);
(6)《安徽省市、县级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编制技术指南》。
3、划定方案
本次划定工作中,以原规划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362.25公顷为基础,结合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调入基本农田10.45公顷,调出基本农田454.10公顷,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918.80公顷,平均质量等别8等。
城市开发边界是指根据地形地貌、自然生态、环境容量和基本农田等因素划定的,可进行城市开发建设和禁止进行城市开发建设的区域之间的空间边界,即允许城市建设用地拓展的最大边界。城市开发边界基于城市总体规划,综合考虑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城市建设规模、土地利用安排和扩张规模等因素进行划定。
本次划定工作中,在《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基础上,与城市规划进行充分协调,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充分利用线型基础设施和自然地物边界,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最终划定城市开发边界范围控制面积1799.20公顷。
1、对耕地保有量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马衙街道规划调整后耕地保有量为2438.25公顷,较2014年现状耕地面积2607.34公顷减少了169.09公顷,从规划期间补充和占用耕地数量对比情况看,至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目标可以完成。
2、对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马衙街道规划调整后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918.80公顷,较原规划目标2362.25公顷减少了443.45公顷,结合贵池区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调整后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较为合理,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能够完成。
3、对建设用地规模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马衙街道规划调整后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为1717.38公顷,较2014年现状建设用地总规模1475.79公顷增加了241.59公顷。考虑到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及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潜力,调整后的建设用地总规模能够满足“十三五”期间马衙街道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1、对耕地布局变化情况影响分析
调整方案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的前提下,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局部优化调整耕地布局。将2020年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耕地调出,并将规划期内安排复垦的废弃村庄、采矿用地调入。调整后,确保耕地保护面积不小于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同时优化了耕地布局。
2、对基本农田布局变化情况影响分析
调整方案充分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调整后,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符合上级规定,同时布局得到了进一步优化、集中连片程度得到一定提高。
3、对建设用地布局变化情况分析
调整方案依据上级下达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增量、挖掘存量、用好流量”的原则,优化建设用地布局、满足马衙街道“十三五”期间各类用地需求。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基础上,将规划期内急需用地调整为建设用地,同时注重对存量建设用地内部挖潜,推行旧城改造,并加大对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度,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推进旧村整治。调整后,建设用地布局得到进一步优化,“十三五”期间各类建设用地项目得到有效落实。
1、对土地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调整方案强化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各类建设用地尽量避免占用具有生态功能的林地、河流、湖泊等,有效地保护了生态环境。
2、对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影响分析
充分与“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衔接,将已建及拟建高标准农田项目范围耕地纳入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实施严格保护。
1、对社会经济发展影响分析
调整方案编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有效统筹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切实解除耕地保护和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一方面加大对耕地保护力度、合理调整耕地布局,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了有力保证,同时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建设用地需求,优化了城乡建设用地布局,落实了“十三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2、相关规划衔接情况
(1)与《贵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衔接
落实《贵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中对马衙街道提出的土地利用目标,优化各类用地布局,确保规划期末完成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同时,有力保障马衙街道建设用地需求。
(2)与《贵池区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衔接
规划调整方案编制过程中,从城市规模与用地布局、城市发展方向、城镇体系结构等方面与《贵池区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进行了充分的协调衔接。
(3)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衔接
《贵池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是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的重要依据。通过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优化方案,落实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的经济发展目标、城镇体系结构、产业发展方向,安排了规划中提出的重点项目用地规模与布局,并提出了保障规划实施的有关措施。
(4)与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衔接
本次调整完善工作严格落实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结果,做到布局完全一致。
(5)与相关部门规划协调
与县级发改委、交通、水利等部门协调,更新补充“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校核项目名称、位置、规模等信息,通过“列清单、留通道、控规模”的方式,保障“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
1、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审查各类规划的用地规模和标准,切实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核减用地规模,调整用地布局。
2、加大违反规划用地的监督查处力度
建立健全土地规划实施的监管体系,实行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严肃查处违反规划的用地行为,对涉及相关人员责任的,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农用地转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并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需新增建设用地的项目在批准、核准前必须进行用地预审,未经预审或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批准用地。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2、 完善规划实施考核制度
建立规划实施的问责制,完善规划实施考核评价制度,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
3、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
严格地方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建立和完善耕地保护责任的考核体系,将耕地数量、质量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实施耕地保护地方政府负责人离任审计。落实政府相关部门保护耕地的共同责任,形成政府主导、多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耕地监管机制;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实现耕地保护目标,提高耕地质量。
4、强化土地利用计划控制
依法对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行约束性管理;新增建设用地必须按计划审批,不得超计划或无计划批地;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和管理,以实际新增建设用地作为计划考核的依据。
5、加强建设项目用地规划管理
改进和完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按各类建设项目的性质和用地标准,强化项目立项前的规划审查;建立和完善建设项目审批的协调联动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依法及时做好建设项目用地的供应。
1、完善耕地保护政策和机制
健全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充分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加强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平台,多措并举,严格落实耕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严格耕地占补平衡实施监管,坚决防止补充数量质量不到位的问题。以提高耕地产能为目标,总结地方经验、完善政策措施,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工作。
2、加大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资金支持力度
进一步完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使用和管理,确保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全部用于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的建设和保护、土地整治等支出。整合各项支农资金,鼓励吸收社会资金,支持土地整理和复垦、宜农未利用地的开发、基本农田建设以及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土地开发。
3、形成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奖惩机制
全面推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考核奖惩激励机制,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各类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将节约集约用地评价结果纳入政府年度责任目标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挂钩。着力推进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和集约利用,进一步加大闲置建设用地清理处置力度,建立节约集约用地专项奖励基金,用于对节约集约用地先进企业和单位的奖励。
4、加强土地资产管理
逐步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建立节约集约用地的自我约束机制,培育完善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引入市场机制,用经济手段促进土地利用结构的优化,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
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加强对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建立和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监测、分析、调控系统,及时记载、登记、汇总各项目用地变更情况并做出相应的处置。用地现状变化一宗,及时记载、变更一宗,并在每年年底前以乡镇为单位绘好一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动态图,填好一套实施动态登记表、编好一份实施动态说明书,以便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附表:
单位:公顷
指 标 | 2014年现状 | 调整前2020年目标 | 调整后2020年目标 | 调整后- |
耕地保有量 | 2607.34 | 3254.29 | 2456.00 | -798.29 |
基本农田面积 | 2544.36 | 2362.25 | 1918.80 | -443.45 |
园地面积 | 1.02 | 9.81 | 0.94 | -8.87 |
林地面积 | 6023.04 | 8265.22 | 5914.91 | -2350.31 |
牧草地面积 | 0.00 | 0.00 | 0.00 | 0.00 |
建设用地总规模 | 1475.79 | 2876.81 | 1696.86 | -1179.95 |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 974.64 | 1592.85 | 1139.37 | -453.48 |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 403.03 | 436.08 | 629.88 | 193.80 |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 | 501.15 | 1283.96 | 557.49 | -726.47 |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 ---- | 886.70 | 630.34 | -256.36 |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 ---- | 773.32 | 422.49 | -350.83 |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 ---- | 565.27 | 279.14 | -286.13 |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 | ---- | 744.67 | 253.83 | -490.84 |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 | ---- | 124.0 | 225.0 | 101.0 |
表2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地 类 | 规划基期 | 2014年现状 | 调整前2020年 | 调整后2020年 | 调整后-调整前 | |||||
面积 | 占总面积(%) | 面积 | 占总面积(%) | 面积 | 占总面积(%) | 面积 | 占总面积(%) | |||
农用地 | 合计 | 14680.64 | 84.03% | 9377.37 | 82.19% | 13907.32 | 79.60% | 9189.20 | 80.54% | -4718.12 |
耕地 | 4912.47 | 28.12% | 2607.34 | 22.85% | 3254.29 | 18.63% | 2456.00 | 21.53% | -798.29 | |
园地 | 9.81 | 0.06% | 1.02 | 0.01% | 9.81 | 0.06% | 0.94 | 0.01% | -8.87 | |
林地 | 8378.60 | 47.96% | 6023.04 | 52.79% | 8265.22 | 47.31% | 5914.91 | 51.84% | -2350.31 | |
牧草地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其他农用地 | 1379.76 | 7.90% | 745.97 | 6.54% | 2378.00 | 13.61% | 817.35 | 7.16% | -1560.65 | |
建设用地 | 合计 | 1990.11 | 11.39% | 1475.79 | 12.94% | 2876.81 | 16.47% | 1696.86 | 14.87% | -1179.95 |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 1218.94 | 6.98% | 974.64 | 8.54% | 1592.85 | 9.12% | 1139.37 | 9.99% | -453.48 | |
城镇工矿用地 | 313.48 | 1.79% | 403.03 | 3.53% | 436.08 | 2.50% | 629.88 | 5.52% | 193.80 | |
农村居民点用地 | 905.46 | 5.18% | 571.61 | 5.01% | 1156.77 | 6.62% | 509.49 | 4.47% | -647.28 | |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 771.17 | 4.41% | 501.15 | 4.39% | 1283.96 | 7.35% | 557.49 | 4.89% | -726.47 | |
其他土地 | 合计 | 800.55 | 4.58% | 556.06 | 4.87% | 687.17 | 3.93% | 523.16 | 4.59% | -164.01 |
水域 | 759.77 | 4.35% | 542.16 | 4.75% | 646.39 | 3.70% | 512.14 | 4.49% | -134.25 | |
自然保留地 | 40.78 | 0.23% | 13.90 | 0.12% | 40.78 | 0.23% | 11.02 | 0.10% | -29.76 | |
总面积 | 17471.30 | 100.00% | 11409.22 | 100.00% | 17471.30 | 100.00% | 11409.22 | 100.00% | -6062.08 |
表3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变化情况表
单位:公顷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制分区 | |||
调整前面积 | 调整后面积 | 调整后-调整前 | 比例 | |
允许建设区 | 1592.85 | 1139.37 | -453.48 | -3.97% |
有条件建设区 | 1865.89 | 217.54 | -1648.35 | -14.45% |
限制建设区 | 13983.03 | 9870.50 | -4112.53 | -36.05% |
禁止建设区 | 29.53 | 181.81 | 152.28 | 1.33% |
合 计 | 17471.30 | 11409.22 | -6062.08 | -53.13% |
表4 耕地面积规划平衡表
单位:公顷
2014年耕地面积 | 规划期间补充耕地面积 | 规划期间减少耕地面积 | 规划期间净增减 | 规划期末耕地面积 | |||||||
增加合计 | 土地整理 | 土地复垦 | 土地开发 | 其他 | 减少合计 | 建设占用 | 生态退耕 | 其他 | |||
2607.34 | 253.83 | 164.61 | 56.32 | 32.90 | 0.00 | 405.17 | 279.14 | 0.00 | 126.03 | -151.34 | 2456.00 |
表5 “三线”划定面积统计表
单位:公顷
三线名称 | 面积 | 现状地类面积 | 备注 | |||||||
农用地 | 其中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牧草地 | 其它 | ||||||
城市开发边界 | 1799.20 | 1114.56 | 366.63 | 0.00 | 0.00 | 0.00 | 747.92 | 605.53 | 79.11 | |
永久基本农田红线 | 1918.80 | 1918.80 | 1918.8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生态保护红线 | 181.81 | 181.81 | 0.00 | 0.00 | 181.81 | 0.00 | 0.00 | 0.00 | 0.00 | |
合计 | 3899.81 | 3215.17 | 2285.43 | 0.00 | 181.81 | 0.00 | 747.92 | 605.53 | 79.11 |
6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单位:公顷
项目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用地面积 | 建设地点 | 备注 |
一、公路项目 | 1 | 马衙至解放公路 | 2.80 | 马衙街道 | |
二、水利设 施项目 | 1 | 贵池区小型农田水利项目 | 0.30 | 马衙街道 | |
三、旅游项目 | 1 | 九华瑶池温泉旅游休闲项目 | 20.00 | 马衙街道 | |
四、电力能源项目 | 1 | 光伏发电项目 | 0.30 | 马衙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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