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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局:柔性执法显温度 包容审慎促规范

发布时间:2025-03-31 18:38 来源:宝地贵池公众号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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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定深刻吸取教训,认真改正,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3月20日,乌沙镇某超市经营者江先生在接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递过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时感慨道,一直压在他心头的一块大石头也终于落了地。

立案调查后还能被免于处罚?这是怎么一回事?

这事还得从一次执法检查说起。今年年初,区市监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江先生所经营的超市货架上有3瓶桶装矿泉水已超过保质期,但并未进行显著标示或单独存放,仍然在店内销售,货值24元。如果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应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超市平日里利润本就微薄,这笔罚款对于江先生来说,无疑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但在深入调查后,执法人员发现该超市为初次违法,且发现问题后,江先生一直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工作,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且所涉违法货值金额不超过500元,因此,最终执法人员依法对江先生予以批评教育,不予行政处罚。这一执法依据正是来自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今年初所发布的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

在采访中,记者也了解到,早在前几年,区市场监管局就已根据省、市下达的“免罚清单”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的“柔性”监管模式,落实免罚轻罚,让执法人员从“铁面判官”变身“市场医生”,帮助经营主体“把脉问诊”、减压赋能。

“柔性执法不是纵容违法也不是放任不管,而是通过更加人性化的方式,给经营者纠错成长的机会,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区市监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柔性执法的核心在于以教育引导为主,以行政指导、告诫约谈、跟踪执法等方式代替以往强制性行政处罚,切实减轻广大经营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负担,促进经营主体“长得大”“活得好”。2024年以来,该局共办理“首违不罚”“轻微免罚”84件,减免罚金约6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区市监局包容审慎监管的推行,不仅体现在“首违不罚、轻微免罚”上,还体现在周到的服务中。2024年,该局在全市率先实行企业公示信息“包容审慎”监管,针对经营主体在年报公示、即时公示等信息中因疏忽而出现的非主观故意、且客观影响不大的轻微错误,设立信用惩戒缓冲期,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给足经营主体改过自新的机会。2024年以来,已有373户经营主体在区市监局的指导下完成数据修改。

而对失信行为的惩处,该局同样将“包容审慎”贯穿于执法全过程,积极指导服务企业开展信用修复,为经营主体提供一条“改过自新”的路径。日前,经营者章金学回想起前几天的心急如焚,感慨不已:“本以为这次贷款没戏了,没想到信用修复这么快就办好了,可算是解了我的燃眉之急。”

原来,章金学经营着一家服装加工厂,生意一直不错,眼下一笔订单正急需交付,但他手头的流动资金却不足以购买原料,便想着找银行贷款,可意想不到地因为“信用污点”而吃了“闭门羹”。

章金学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情况后才得知,由于三年未按期公示年报信息,他所经营的服装加工厂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这可让他“追悔莫及”。申请不下来贷款,这笔订单可怎么办?

让章金学意想不到的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很快给他列出了一份“信用修复”材料清单,在他按要求提交完成相关材料后,当天下午便将企业移出异常名录,本以为会很“挠头”的信用修复问题迎刃而解,10万元贷款也于3月24日顺利到账。“感谢市场监管部门的助力,这次经历让我切身感受到了‘一次失信、处处受限’的威力。”章金学说,拿到这笔来之不易的贷款,他将秉承着诚信经营的理念甩开膀子大干一场。

“信用监督不是给失信主体‘断后路’,而是督促经营主体提高责任意识,主动‘谋出路’,以包容审慎的监管督促经营主体合法合规经营,以良好信用为发展赋能。”区市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该局已为680余户经营主体办理信用修复,帮助他们卸下“失信包袱”,重获“信用牌照”,提振发展活力。

近年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创新打出了一套助企纾困解难的“组合拳”,通过“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全力推进监管既“无处不在”又“无事不扰”,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由此既能“呵护”经营主体又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活力、动力、创造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短评:优化营商环境,让执法尺度更有温度

法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一旦法治松弛,市场秩序必将混乱,公平正义必难伸张。但若监管过严、处罚过重,市场主体又可能被“管死”,甚至被罚得无法存续。区市场监管局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的“柔性”监管模式,落实免罚轻罚,实施周到服务,既契合依法行政要求,又有利于营商环境优化,让人眼前一亮。

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是当前我区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重要举措。我们知道,现实中,经常出现一些群众或企业因为对法规政策不够了解,或因为非主观原因出现“失误”,造成“轻微违法”或是“初次违法”。对此,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我区的执法部门积极赋予市场主体更大的容错、纠错空间,营造更包容的市场环境和更人性化的法治氛围。

相关部门的柔性执法获得企业和市民的点赞,主要是各部门对区委、区政府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的深刻理解和执着行动,特别是在执法过程中坚持监管执法与服务并举,切实助推了实体经济发展。与此同时,我们也从文章中看到,推行“柔性执法”不是法外“开口子”,不是消极执法,更不是放纵违法,而是让市场主体在感受到柔性执法人情味的同时,更加自觉地约束自身行为。因此,要合法合理的认定不予处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既要维护法律法规的“刚性”,还要体现法理相融的“柔性”,更要避免看人下菜、“人情执法”的弊端,无疑是对相关执法部门和一线人员的执法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我们的执法人员在具体执法工作中多一些耐心和尊重,多一些包容和温情,多一些情怀和担当,切实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让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在贵池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实现良法善治呼唤更多“柔性执法”,也同样需要广大群众和市场主体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需要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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