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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三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柴油货车尾气超标突出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信息来源: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24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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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三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柴油货车尾气超标突出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 <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池办明电〔2022〕75号)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柴油货车尾气超标问题突出。督察组联合池州市相关部门在贵池区S225省道开展柴油车路检路查执法检查,14辆柴油车中有3辆尾气排放超标,占比高达21.4%。

二、整改实施主体

贵池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1.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尾气排放超标的柴油车辆,并督促整改到位;

2.建立完善部门常态化联合路检路查机制,严厉打击柴油货车尾气超标行为。

四、目标任务

加强柴油货车尾气监管,依法查处超标排放行为。

五、完成时限

2025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六、整改完成情况

公安交管部门与生态环境部门紧密协作,在重点路段设置临时检测点,对过往的柴油货车进行随机抽检。截至目前,贵池分局交警大队联合贵池区生态环境分局开展了23次柴油货车排放路查路检工作,共对792辆柴油货车进行了检查,其中26辆尾气排放不达标,占比3.28%。联合检查中发现的26辆不达标柴油货车中有14辆登记在贵池区境内,12辆为外地过境车辆。目前,登记地在贵池区境内14辆柴油货车,其中11辆已经对照环保部门及车辆检测站依据的《GB3847-2018<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采取对车辆发动机进行保养、更换相关部件等措施进行整改并完成。另外3辆,其中2辆已报废注销,1辆十二月份对车辆进行报废注销。12辆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过境车辆,现场已进行普法教育,并告知要求驾驶员及时整改。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28日,共5个工作日)向池州市公安局〔牵头验收(监管)市直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0566-2213050;

电子邮箱:342545391@qq.com。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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