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三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长岗新村旁污水管道破损外泄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 <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池办明电〔2022〕75号)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长岗新村旁污水管网被人为截断,污水直排周边水塘,采样监测发现,氨氮浓度为2.97毫克/升,超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1.97倍。
二、整改实施主体
贵池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1.立即对破损的污水管道进行修复。
2.建立健全巡查制度,杜绝人为截断污水管网现象。
四、目标任务
破损管道修复到位,落实巡查制度。
五、完成时限
2025年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已对管道破损位置通过设置检查井的方式开展修复工程,目前管道运行正常,无污水直排现象;
2.已组织开展巡查,杜绝被人截断污水管网的情况再次发生。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3日,共5个工作日)向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验收(监管)市直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0566-2032965;
电子邮箱:466693747@qq.com。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