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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

来源: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事项名称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
实施主体
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受理条件
1.经辨识、评估,辖区内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单位;  2.已完成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  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已完成备案。 申请材料齐全、材料符合要求或者按照要求全部补正的。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66-2030906
监督电话
0566-2419865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通港路89号池州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预约方式
预约网址(http://chiz.ahzwfw.gov.cn)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目录清单名称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名称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
基本编码
341025002000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事项编码
11341802796428028Q4341025002000
服务对象
法人
实施清单编码
11341802796428028Q434102500200001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通港路89号池州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所属部门
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所属区划
贵池区
实施主体
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县级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全县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预约网址(http://chiz.ahzwfw.gov.cn)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支持代办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支持EMS快递
监督投诉方式
0566-2419865
咨询方式
0566-2030906
年审年检
每三年备案一次。
设定依据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11年8月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发布 根据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修正)第二十三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在完成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后15日内,应当填写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连同本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档案材料(其中第二款第五项规定的文件资料只需提供清单),报送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季度将辖区内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备案材料报送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半年将辖区内的一级重大危险源备案材料报送至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重大危险源出现本规定第十一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及时更新档案,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新备案。
展开
1.经辨识、评估,辖区内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单位;  2.已完成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  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已完成备案。 申请材料齐全、材料符合要求或者按照要求全部补正的。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 申请人自备 原件 0份 电子 必要 电子件为网上申报,原件为窗口申报 查看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档案 申请人自备 原件 0份 电子 必要 详见样表。 查看

查看流程图

1.受理:线上在政务服务网申请,线下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或邮寄至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申请,工作人员对申请进行初审,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2.审查: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 3.决定:根据审查情况作出办理意见 4.办结:办结符合申报条件的办件,根据需求情况予以办结;无明确依据的,经研究或请示后,进行答复。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陈洁/丁亮亮 受理岗 1、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2、根据材料齐全情况出具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或补齐补正通知书。
审查 2个工作日 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纪正法/姜锦洲 审查岗 审核承办人意见是否正确,是否符合备案条件。
决定 2个工作日 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汪双顶/包干 决定岗 决定是否予以备案。
办结 0.5个工作日 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陈洁/丁亮亮 办结岗 将备案材料送达至申请人。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问题 解答

重大危险源备案需要每三年进行次评价吗?

答:需要。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 (一)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已满三年的; (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 (三)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或者储存方式及重要设备、设施等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或者风险程度的; (四)外界生产安全环境因素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和风险程度的; (五)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10人以上受伤,或者影响到公共安全的; (六)有关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评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生变化的。

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演练有什么要求?

答: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按照下列要求进行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一)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二)对重大危险源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并及时修订完善。

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必须要评价机构进行吗?

答:不一定,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而定。 第七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记录辨识过程与结果。 第八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危险化学品单位可以组织本单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人员或者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安全评估,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估。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需要进行安全评价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可以与本单位的安全评价一起进行,以安全评价报告代替安全评估报告,也可以单独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由本规定附件1列示。 第九条 重大危险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按照有关标准的规定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进行安全评估,确定个人和社会风险值: (一)构成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且毒性气体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1的; (二)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且爆炸品或液化易燃气体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1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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