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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贵池区梅龙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关于印发《梅龙街道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拉网式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梅办〔2025〕112号
成文日期: 2025-12-09 发布日期: 2025-12-09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梅龙街道人居环境整治办 咨询电话: 0566
关于印发《梅龙街道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拉网式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09 11:23
来源:梅龙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33

各村(社区):

 

根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工作部署,结合我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实际,现将《梅龙街道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拉网式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5年12月9日

 

 

 

梅龙街道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拉网式

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工作部署,对照《贵池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拉网式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街道深入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拉网式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全面压实街道各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和村(社区)属地环保责任,持续完善 “知责明责、明责尽责、权责一致、定人定责” 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聚焦重点领域深挖细查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建立 “排查-整改-销号” 闭环工作机制,实现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从外部约束向内生动力转型,持续提升辖区生态环境质量。

二、排查整治重点

本次排查整治严格对标区级方案要求,结合我街道产业发展、地理区位等实际,重点围绕 13 个领域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拓展排查范围。行动不划阶段、不分环节,实行排查与整治全过程全方位同步推进,确保问题排查无死角、整改落实见实效。

(一)长江干支流一公里及 “两高” 项目领域

对照《池州市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管控线》要求,全面排查2021年3月以来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项目,建立台账并逐一研判是否属于化工项目,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 “两高” 项目准入管理,原则上不新增 “两高” 项目,确属全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主导产业链发展必需的高质量项目,按规定从严开展审查。动态更新 “两高” 项目清单,重点排查能评、环评执行情况,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问题;核查主要产品能效水平是否符合行业限额标准,对年综合能耗1万吨以上标煤的含 “两高” 项目用能企业,实现 “一企一策” 节能减煤诊断全覆盖,督促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推动能耗 “双控” 向碳排放 “双控” 转变;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工艺和产品。(牵头领导:包石,牵头部门:经济发展办公室)

(二)自然保护地及林地领域

排查整治十八索自然保护区湿地内非法倾倒填埋固体废物、非法养殖、违规侵占湿地及核心区与缓冲区内违法建设等问题;整治违法毁坏长江防护林、侵占国家级公益林地等行为;对“绿盾”行动交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 “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回潮。(牵头领导:徐权福、方志杰,牵头部门:林业站)

(三)水利领域

排查整治西岔湖、刘村湖、十八索等重点湖泊超密度超面积养殖、违规施工、拦湖筑坝、围网养殖等问题;整治违规占用河道岸线、已批项目超范围建设等行为;严查泵站闸口污水直排尤其是雨季突击排放问题;排查违规取水、无证取水、超总量取水行为;整治长江岸线及江河湖库 “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整治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污染。(牵头领导:徐权福、方志杰,牵头部门:水利站)

(四)生态环境领域

开展重点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严查企业超标直排、偷排行为,动态完善排污口名录,推进分类整治和规范化建设;排查污水排口混流现象,强化工业、污水处理厂、农业等各类排口监测监管,严禁私设排污口;排查桐梓山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农业种植养殖、防护隔离设施设置及标识标牌规范等问题;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污水处理厂污泥等管理,提升固废处置规范化水平。(牵头领导:吴文庆,牵头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

(五)农业农村领域

深化长江 “十年禁渔” 工作,配合区直部门开展协同联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巩固禁捕成效;排查整治重点水面违法违规问题;排查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整治畜禽养殖污染、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不到位、水产养殖尾水超标排放等问题;整治农产品、水产品加工企业污染问题。(牵头领导:方志杰,牵头部门:农服中心)

(六)自然资源领域

排查耕地保护、生态红线保护、国土用途管制实施等方面突出问题;整治违法违规用地、临时用地到期未延续、擅自转变用地性质或未恢复原状等行为。(牵头领导:李兴涛,牵头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七)石灰石煅烧领域

排查石灰石煅烧加工项目,严格执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要求;整治企业生产全流程污染物排放问题,确保在产企业稳定达标排放、技改等项目手续合法合规;巩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成效。(牵头领导:包石,牵头部门:经济发展办公室)

(八)住房城乡建设领域

排查各村(社区)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及收集处理情况,整治雨污混流、合流、污水直排、超标排放等问题;深入排查街道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整治设施闲置空转、超标排放、污泥处置不规范等问题;整治辖区建筑工地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排查整治混凝土搅拌站环境污染问题。(牵头领导:李兴涛,牵头部门:城建办)

(九)交通运输领域

排查合规港口码头超范围建设(四至范围、货物种类、规模等)问题;核查港口码头及船舶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强化生活污水收集、岸电使用等监管,规范靠港船舶污染物处置;整治港口码头、公路项目施工现场环境污染;排查整治机动车维修行业污染及公路运输扬尘污染问题。(牵头领导:唐玉龙,牵头部门:公路站)

(十)城市管理领域

排查整治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生活垃圾、厨余垃圾等固体废物收集、转运、处置环节突出问题;整治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污染问题。(牵头领导:李兴涛,牵头部门:城管中队)

(十一)商务领域

排查整治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加油站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环境污染问题。(牵头领导:李兴涛,牵头部门:经济发展办公室)

(十二)应急管理领域

排查危险化学品管理、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问题。(牵头领导:帅师,牵头部门:安监办)

(十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回头看”

对已完成整改销号的省级以上交办问题和区级排查交办问题开展 “回头看”,重点核查整改标准是否达标、是否存在虚假整改、反弹回潮等问题,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牵头领导:吴文庆,牵头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本次专项行动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筹指挥,各领域成立分管负责同志牵头的工作专班,组织力量下沉一线开展排查整治,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各村(社区)要切实履行属地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部署,细化工作举措,高质量完成排查整治任务。

(二)全面排查起底,确保不留死角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开展全方位、全领域、全地域拉网式排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无盲区、排查无遗漏。每周三下午下班前,将经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审核盖章的排查问题清单分别报送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和街道归口职能部门。

(三)狠抓问题整改,健全闭环机制

严格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贵环委〔2022〕18 号)要求,分类推进问题整改。对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对长期性问题明确阶段目标和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对历史遗留问题统筹防控生态环境风险和社会风险,稳妥推进。相关职能部门要靠前监管、加强指导,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四)严格考核,强化督导问责

坚持区别对待主动排查与被动发现问题,对主动排查、整改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消极懈怠、工作不力、敷衍应付、隐瞒不报、整改缓慢、虚假整改的,视情采取通报批评、约谈问责、扣除绩效考核相应分值等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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