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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贵池区梅街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土地 /
名称: 关于池州市贵池区梅街镇桃坡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规模化家禽养殖项目设施农用地备案的函 文号: 梅政字〔2025〕47号
成文日期: 2025-09-12 发布日期: 2025-09-12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梅街镇人民政府城建办 咨询电话:
关于池州市贵池区梅街镇桃坡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规模化家禽养殖项目设施农用地备案的函
发布时间:2025-09-12 10:23
来源:贵池区梅街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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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贵池区梅街镇桃坡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你申报的池州市贵池区梅街镇桃坡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规模化家禽养殖项目符合设施农用地的备案要求,同意备案。

池州市贵池区梅街镇桃坡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规模化家禽养殖项目设施农用地,使用梅街镇桃坡村境内集体土地0.1162公顷,具体用于修建生产设施(禽舍)和辅助设施(饲料配置和仓贮场所),其中农用地0.1162公顷,不占用耕地。请你单位依据建设方案和用地协议,严格按批准的面积、位置和用途使用土地,严禁违法用地。设施农用地使用期满后(至2045年6月15日止),你单位要依据《池州市贵池区梅街镇桃坡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规模化家禽养殖项目设施农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和协议约定,将使用土地恢复原状。涉及使用林地,请按林业部门相关规定办理。

 

梅街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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